为了继续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的二十大精神,2022年1月16日,曲阜师范大学保卫黄河社会实践队进行了关于黄河生态和生物多样性司法判决相关资料的搜索,以求进一步了解关于黄河治理和相关司法判例,并在此基础上加强对于黄河流域生物多样性的了解程度。
上次搜集资料,我们队主要搜集了人民法院发布的相关典型案例;对于此次资料的搜索,我们队决定搜集人民检察院发布的相关的典型案例。通过对司法机关典型案例的剖析,我们以便能够更加深入了解相关内容。
以下便是我们寻找的相关典型案例。
一.山东省东营市李某忠等8人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非法狩猎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刑事公诉案
基本案情:2017年12月至2018年12月间,被告人李某忠向被告人尹某星等人提供毒药呋喃丹,采取投毒方式在黄河三角洲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非法猎捕野生鸟类,而后由李某忠予以收购、出售。此外,被告人李某忠大量收购被告人单某明、李某林等人毒杀或捡拾的野生鸟类死体后,通过长途物流,贩卖给江苏、湖北等地的个体收购者。
裁判结果:2018年11月29日,山东省东营市森林公安局(以下简称“东营森林公安局”)对本案立案侦查,2019年7月25日,东营市检察院根据级别管辖,将案件交广饶县人民检察院办理。9月24日,广饶县人民检察院对李某忠等8人提起公诉,并对包括8名被告人和另外4名参与了本案但犯罪情节显著轻微的侵权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2021年6月4日,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维持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根据同年3月1日生效实施的刑法修正案(十一)的有关规定,判决认定上诉人李某忠犯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李某山犯非法出售、运输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和非法狩猎罪,将其中李某忠的刑期改判为有期徒刑十三年,对其他原审被告人的刑期和罚金等均予以维持。
体会;通过这一案件,我们队的社会实践成员看到检察机关与各相关部门联勤联动,强化沟通对接和协作,进一步强化对黄河三角洲生态的司法保护,有助于从根本上遏制破坏鸟类等野生动物资源犯罪,维护黄河地区生态安全。
二.宁夏回族自治区平罗县人民检察院督促保护天河湾黄河湿地行政公益诉讼案
基本案情:宁夏平罗天河湾黄河国家湿地公园占地面积9300亩,是珍贵野生鱼类和迁移鸟类重要栖息地。2007年以来,天河湾湿地公园存在非法占用生态湿地经营农家乐、圈地养殖、私自开挖鱼塘等问题,严重破坏天河湾湿地生态,同时影响黄河行洪安全。
裁判结果:2019年1月,宁夏回族自治区平罗县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平罗县院”)在开展“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中发现该线索,于2019年4月19日立案。2020年6月,平罗县院对天河湾湿地公园整治效果开展“回头看”,确认7处违法建筑物、构筑物全部拆除,退回湿地面积32273.38㎡,天河湾国家湿地公园生态环境得到有效改善。
体会:通过这一案件,我们队的社会实践成员看到检察机关积极向党委、政府汇报,多次与行政机关磋商,提升执法监管保护合力,推动天河湾湿地公园内长期存在的公益受损问题得到彻底解决,为提升黄河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法治化水平,促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贡献检察力量。
今天通过了解这两个相关案例,我们社会实践成员看到检察机关的公益诉讼职能在不断的加强,而且多方力量能够结合在一块一起解决问题,也不枉社会主义具有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优越性。在各方力量的共同努力下,黄河流域生物多样性保护取得显著成效。在保护黄河生物多样性这条道路上,我们还有很长的路要走。路虽远,行则将至;事虽难,作则必成。我们相信只要每个人都能积极配合,黄河流域生物多样性保护将会取得越来越多成果,黄河母亲也一定会越来越美丽,祖国也一定越来越繁荣昌盛。
http://www.dxsbao.com/shijian/540151.html 点此复制本页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