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了解法院在线诉讼和在线庭审的实践情况,探索后疫情时代在线诉讼的实践困境与实践路径,1月7日,山东大学(威海)“在线诉讼”调研团成员谢铭炫通过腾讯会议线上采访中华人民共和国厦门海事法院书记员陈雅茹。
本次采访内容主要围绕线上立案较线下立案的区别、在线庭审实施方式和在线庭审效率等方面展开。采访中陈雅茹指出,受疫情影响,当事人和律师多采用线上立案的方式,自疫情爆发至今,线上立案率较高。针对线上立案较线下立案的区别,陈雅茹提出,相较于传统的线下立案,线上立案是指当事人线上申请,提交电子材料,经立案人员审核后,符合立案条件的案件予以立案,不符合要求的案件,法院工作人员通过电话联系沟通,指导当事人按照要求更正相关信息,并为其办理立案手续。此外,为顺利开展在线庭审,法院工作人员会在开庭前与当事人沟通,进行系统测试,以确保当事人熟悉在线庭审操作过程,减少意外发生。在庭审过程中,法官、当事人、代理人通过视频进行同步庭审,审判长有序安排诉讼参与人员完成在线答辩、举证、质证等庭审程序,庭审笔录实时撰写、音视频同步存档,当事人电子签章,整个庭审过程安全高效。陈雅茹从实际工作经历出发,向调研团成员介绍了疫情期间线上诉讼和在线庭审的优点,不仅充分保障了当事人的诉讼权利,而且实施方式高效便捷。此外,陈雅茹提出法院电子送达功能使用率较高,可以送达包括程序性文书、结案文书在内的各类文书。但同时,陈雅茹强调,虽然线上诉讼和在线庭审高效便捷,但重要的证据还需以线下开庭的方式进行核对。
通过本次采访,“在线诉讼”调研团成员对线上诉讼和在线庭审的具体实施方式与实施效率有了更深层次的认识,为团队探索研究在线诉讼的实践困境与实践路径提供了实例参考。
http://www.dxsbao.com/shijian/540212.html 点此复制本页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