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和社会是需要对基础的法律观念,法律知识进行普法的,但是普法工作到底应该以什么样的方式来做呢。一方面大众有着极大的想要学习法律知识的需求,一方面国家也一直在呼吁要大力普法。但是至今看来普法的效果还是很差,很多基本的法律观念,法律常识,仍然没能成为共识。比如为什么有人愿意给坏人辩护。比如某某行为为什么不判死刑。比如,为什么非要有律师,为什么非要有检察官,法官公正判决不就行了吗。
再比如在一些基础法律知识方面存在很多认知的误区,比如父债需要子还,比如女性不可以继承,比如出轨就要净身出户等等,这样的例子不胜枚举。
说到底还是因为广大法律工作者普法的姿势错了,而不是是法律原本就是不太适合向大众普及的。一个人读了七年的法学本科加研究生毕业后尚且没办法回答实务问题,而将很多实务中比较难吸收的知识碎片化不成体系的普及给大众是不是一个错误的方向?在诸多的社会新闻中也不乏见过很多法学生无知者无畏的给自己的亲戚出谋划策,其实连最基本的实务知识都不具备。互联网的发展也让大众见过很多低年级的律师或者律师助理只见树木不见森林的给客户传达着错误的法律意见。当然绝大多数是因为免费,所以没有遭至苛责。但也许这些免费的“普法”反而让受众利益受损。比如明明可为而被告知不可为丧失了胜诉机会,明明不可为而告知可为而丧失了诉讼成本。
大众是不是应该学习的是法律观念以及法律程序而非具体而细小的法律知识?而政府和社会应该提供更加普惠的法律咨询,在大众遇到具体问题时获得专业的咨询,而非自学或者到处搜集普法知识。
同时也不乏不少普法文章为了博眼球使用很夸张的标题,但是大众只看标题不看内容,最后造成很深的误解。我也见到很多非专业人士专门在文章中误读法律,错误释法,让很多大众深信不疑。而有一个特别有意思的现象是,朋友圈里一本正经的写的普法文章基本上是谁写的谁自己看的“自娱自乐”或者该领域的同行爱好者会看。私以为一个专业的法律知识不通过严谨充分的论证很难说清楚。而所谓的用大众能看得懂的喜闻乐见的方式写的文章多半要剔除很多条件,化繁为简,简洁明了,但导致的结果却是结论基本上是片面的甚至错误的。个人认为这种以牺牲专业为代价的喜闻乐见是不可取的。
故在经过了以上思考后,本小队决定以调查问卷的形式调查群众所关心,所感兴趣的问题,且聚焦于这些问题,将所学知识投入到社会实践之中,在提升自身素质的同时,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出一份力气,发一份光热,让法律深入人心,为我国法治社会建设添砖加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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