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远亲不如近邻”,在现代生活中,尤其在疫情环境下,我们可能会帮邻居看护家中的宠物,同时自己也可能受到邻居的照顾,类似的行为被通俗称为“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这种没有法定或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管理他人事务的行为,在法律上则可能构成“无因管理”。
为了增强居民对这种日常生活中常见行为的法律认知,若帮助他人的过程中出现问题能够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2023年1月16日,山东大学法学院“知法懂律”普法宣讲团成员郗超凡以线上方式在河北省承德市宽城满族县御都嘉园小区对群众开展了名为“‘助人为乐’的法律问题”的法律宣传活动。
此次活动重点放在讲解无因管理过程中可能出现的补偿和赔偿问题,以案例讲解为主,力图以通俗的语言让居民理解,得到了居民的认可和欢迎。如符合他人真实意愿的恰当管理可以得到相应的补偿,在管理过程中因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的损失不由管理人承担等。
本次活动共发放宣传单一百余份,同时留出时间解答居民提问,希望通过多种形式,让居民能真正理解无因管理的相关法律问题。
通过这次活动,成员表示自己获得了一次学以致用的机会,能够把理论与实际结合起来,为居民解决法律上的疑难问题,发挥了作为法律人的一些作用。同时本次活动努力引导社区居民自觉运用法律知识解决问题,营造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为法制社区的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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