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选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权编中的部分热门问题进行普法。
【1】手机被偷后倒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权编第235条规定:无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因此,如果手机被偷后小偷将其倒卖,可以要求购买人归还。
【2】小区业主不可以将小区车位使用权单独转让给外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权编第237条规定: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放弃权利不履行义务。业主转让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其对共有部分享有的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一并转让。
【3】新增法律条文
1.新设添附制度。添附是指不同所有人的物结合在一起从而形成不可分离的物或者具有新物性质的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了加工、附和、混合三种添附形式,如物件加工、材料生产、房屋增进、房屋装修等。
2.为适应三权分置后土地经营权入市的需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权编增加土地经营权的规定,并删除耕地使用权不得抵押的规定。
3.为尽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住房制度的要求,增加规定“居住权”这一新型用益物权,明确居住权原则上无偿设立,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或者遗嘱,经登记占有、使用他人的住宅,以满足其稳定的生活居住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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