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媒体时代之下人们对于社会事件能够及时也能够从更多方面了解,就以几个较为典型的例子展开:#家暴男当着民警面称要把妻子扔下楼#拥有487条讨论和190.9万阅读与之相类似的还有抖音泉州网警发布的视频“女子街头喊救命称被家暴、民警用催泪剂喷射涉嫌家暴男子”这一条目前有605.1万点赞,54.7万评论以及1.6万收藏和15.7万转发。
这一广受关注的社会事件揭露出大众对于家暴的态度。诸如视频中的男子言之凿凿的对民警说“是家事”民警“没有权利”管,以及评论区许多男性提出的无根据就对于受害者的恶意揣度和道德谴责,体现出这部分人法律意识的薄弱。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五章法律责任第三十三条: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大众始终受到传统观念影响认为这是“家事”,认为女性是“附属品”,丈夫有权处置妻子。而面对公共事件此时评论区掀起一股道德谴责风潮,但相对于一味宣泄情绪,应该引导舆论适时将视线转移到如何推进完善立法,或者说是对于法律不了解的一般民众所切实能做到的方面,比如举报家暴、普及基本法条增强人们法律意识。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依法办理家庭暴力犯罪案件的意见中提到7.注意发现犯罪案件。公安机关在处理人身伤害、虐待、遗弃等行政案件过程中,人民法院在审理婚姻家庭、继承、侵权责任纠纷等民事案件过程中,应当注意发现可能涉及的家庭暴力犯罪。一旦发现家庭暴力犯罪线索,公安机关应当将案件转为刑事案件办理,人民法院应当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属于自诉案件的,公安机关、人民法院应当告知被害人提起自诉。:8.尊重被害人的程序选择权。对于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家庭暴力犯罪案件,在立案审查时,应当尊重被害人选择公诉或者自诉的权利。被害人要求公安机关处理的,公安机关应当依法立案、侦查。
在侦查过程中,被害人不再要求公安机关处理或者要求转为自诉案件的,应当告知被害人向公安机关提交书面申请。经审查确系被害人自愿提出的,公安机关应当依法撤销案件。被害人就这类案件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通过对法条的研究我们可以看到,这类案件的很大关键在妇女自身的意识,以及社会如何为其创造出敢于走出的氛围,每个机制都对妇女的自觉有要求,毕竟是家门里的犯罪。这就要求大众媒体对于此类事件的舆论引导与法律意识普及,对于此类事件的揭露与处罚公告的能够对于犯罪事件产生威慑作用,提高人们关注度,以及一定程度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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