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者,天下之仪也。传播法律知识,培养守法习惯,强化用法意识,推动法制建设,是普法活动一直以来的价值追求。全民普法和守法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长期基础性工作。自1986年以来,中国已连续实施完成7个五年普法规划,取得了重要成果。特别是中国“七五”普法实施完成,“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全面实行,法治乡村建设有序推进,全社会法治观念明显增强。全面依法治国不断迈出坚实步伐,人们的法治观念、法律意识不断提高,“遇事讲法、遇事找法”逐步成为全社会共识。为了解普法活动对百姓法律意识的影响以及城乡居民法治观念的差异,法“智”先行实践队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于1月9日对此开展调研。
实践队员们在调研初期阅读了大量文献和新闻资料,了解了当地普法活动的一些进行方式以及居民对普法活动的参与度和满意度等。同时,实践队员们针对调研对象设计了问卷和访谈大纲,在收集了问卷统计数据后,法“智”先行实践队队员来到了山东省日照市东港区进行实地走访调研,实践队员们的调研对象集中在农民群众以及在外务工者。前者对基层法律服务有着最直接的感受,他们的看法也反映了基层法律服务的现状;而后者已经成为备受社会关注的群体,现在拖欠农民工工资、欺骗农民工等行为屡屡发生,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
队员们在实地走访过程中,发现大部分农民群众的法律意识较为淡薄,遇到与自身权益相关问题时并不会首先采取法律手段维权,而法律知识的缺乏也使得他们不信任法律。经过与村民们交流实践队员们发现,基层法律服务不足、普法形式比较单一、村委会重视程度不够等是造成村民们法律意识淡薄的主要原因
通过实地调研和线上调查问卷所反馈的数据来看,完善基层法律建设、提高农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一是强调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带头学法用法,依法办事,为农民营造良好的学法环境。二是普法与服务相结合,从农村的实际需要出发,把普法工作与解决群众普遍遇到的实际问题有机结合,寓学法于用法之中,逐步使群众树立起遇到问题想法、解决问题靠法的观念。三是增强普法的灵活性。针对农民生产生活中的特点,普法工作要尽量避开农忙季度,努力做到生产、普法两不误。在形式上要把电影普法、文艺普法、法律咨询、法律集市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普法方式综合在一起,通过以案说法、图片解法、旁听审判、现身说法等生动活泼的形式把抽象的法律条文变成深入浅出、通俗易懂的墙头诗、顺口溜,从而真正使农民学法时坐得住、听的懂、学的进、记得牢。
普法宣传教育是“依法治国”、建设法治社会的重要内容,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应有之意。农村的普法宣传教育更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内涵的要求,我们要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新农村,即繁荣富裕、民主法治、文明和谐的新农村,就更加需要发挥法律规制、调解纠纷的作用。深入开展农村普法,一方面维护了农村社会稳定,另一方面也加强了新时期的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有助于推进农村全面进步。实现社会主义新农村“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目标,加强民主与法制建设是重要的前提条件。在农村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加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中之重。通过普法宣传教育,农民法律意识增强了,基层稳定了,才能促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农民群众享受到经济发展带来的成果,其物质文化生活才能得到满足,根本利益也才能得到体现和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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