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底,全国各地疫情防控措施逐步放开,防疫物资需求随之激增,各家各户纷纷采购药品,某些药品一夜间被抢购一空。同时,部分经营者利用消费者迫切需要药品的心理,在采购成本变化不大的情况下,大幅度提高相关药品的销售价格。基于改背景,山东大学法学院“经济法视角下涉疫物资市场价格秩序法律问题研究”小组成员前往药店、社区、医院等地进行实地走访调研,了解涉疫物资价格现状。
团队成员首先前往药店了解疫情感染高峰期前后相关药品价格变化情况,经走访,某线下药房销售一款连花清瘟胶囊,11月采购价格23.5-32元/盒,销售价格26.8-38元/盒,从十二月初开始迅速上涨,至12月5日最高涨至75元/盒。随后,团队成员又前往医院了解涉疫药品供应情况。医院相关人员表示:“本轮疫情爆发急,传染快,感冒退烧等药品短期内确实存在供应不足的情况,但短缺情况仅仅持续一天左右,医院药品供应正常后立即对全市居民免费发放退烧药品。”由此可见,药品固然存在供应紧张的问题,但部分药房所称“严重缺货”“即将全面涨价”等紧迫性用语或诱导性用语显然具有哄抬物价的意图。
在防疫物资上动歪心思,发的是不义之财,也是不法之财。对于此等行为,监管部门历来出重拳、零容忍。在新冠肺炎疫情爆发之初,某地一家药房将进价为200元/盒的某口罩,大幅提价到850元/盒对外销售,最终被处以300万元罚款。针对部分药品等涉疫物资价格波动情况,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关于涉疫物资价格和竞争秩序提醒告诫书》,旨在规范价格行为、维护公平竞争,也为不法经营者敲响警钟。这向公众传递一个强烈信号,国家有能力保障群众的基本医疗用药需求,广大消费者也应保持理性,共同维护正常健康的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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