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日晚,山东大学法学院“明辩笃行”数字化语境下刑事有效辩护实证调研团队开展第二次线上会议,团队就实践内容设计和阶段性成果进行了交流和讨论。具体是,在诉讼数字化语境下,刑事诉讼的外在生态和内在机理已发生重大变化,有效辩护的内涵与要求也要随之调整。通过对前期的文献整理发现,国内外对于该问题的研究还不够广泛和深入。因此,调研团队以刑事有效辩护为切口,探究诉讼数字化语境下刑事有效辩护的实现路径,助于促进辩护权的有效保障。
通过一个月的调查研究,调研团队积极走访青岛市即墨区检察院及有关当事人,发现当前数字技术深入刑事诉讼司法领域,不断冲击传统的刑事诉讼制度,也进一步加剧控辩之间的实力差异。例如,司法实践中电子数据有成为刑事诉讼新“证据之王”的趋势,由于控辩双方在数据获取能力和数据分析能力等方面的不平等,导致控辩双方之间的不平等加剧。
随着数字经济到来,诉讼数字化是司法领域数字化转型的结果,具体到刑事司法领域中包括刑事证据数字化、业务类型数字化、辩护工具数字化、法律技能数字化、程序权利数字化等。而有效辩护既是对被追诉人权利的一种保障,更是对实现控辩平等的一种期待。必须在数字化时代坚持有效辩护才能实现刑事诉讼追求打击犯罪、保障人权的价值。
调研团将在坚持实现有效辩护的基础上,进一步探究如何实现刑事诉讼全过程的有效辩护、如何通过制度设计解决控辩双方在取证、存证方面的能力差距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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