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主页 > 社会实践 >

家兴在和,国治在法

来源:曲阜师范大学法学院 作者:普法专业团队

本次选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侵权责任编中的热门问题进行普法。

1确立“自甘风险”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六条规定:自愿参加具有一定风险的文体活动,因其他参加者的行为受到损害的,受害人不得请求没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其他参加者承担侵权责任。

2规定“自助行为”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七条规定:明确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情况紧迫且不能及时获得国家机关保护,不立即采取措施将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在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必要范围内采取扣留侵权人的财物等合理措施,但是应当立即请求有关国家机关处理。

3加强对知识产权的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五条规定:故意侵害他人知识产权,情节严重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相应的惩罚性赔偿。

4完善生产者、销售者召回缺陷产品的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六条规定:依照相关规定采取召回措施的,生产者、销售者应当负担被侵权人因此支出的必要费用。

5规范医患关系与患者隐私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九条规定: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具体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明确同意;不能或者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明确同意。

医务人员未尽到前款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六条规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对患者的隐私和个人信息保密。泄露患者的隐私和个人信息,或者未经患者同意公开其病历资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6加强生态环境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三十二条规定:侵权人违反法律规定故意污染环境、破坏生态造成严重后果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相应的惩罚性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三十四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生态环境能够修复的,国家规定的机关或者法律规定的组织有权请求侵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承担修复责任。侵权人在期限内未修复的,国家规定的机关或者法律规定的组织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进行修复,所需费用由侵权人负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三十五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国家规定的机关或者法律规定的组织有权请求侵权人赔偿下列损失和费用:

(一)生态环境受到损害至修复完成期间服务功能丧失导致的损失;

(二)生态环境功能永久性损害造成的损失;

(三)生态环境损害调查、鉴定评估等费用;

(四)清除污染、修复生态环境费用;

(五)防止损害的发生和扩大所支出的合理费用。

7完善高空抛物坠物治理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规定: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同时针对此类事件处理的主要困难是行为人难以确定的问题,强调有关机关应当依法及时调查,查清责任人,并规定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此类行为的发生。

http://www.dxsbao.com/shijian/546626.html 点此复制本页地址

相关内容

青岛科技大学“心连心、环聚梦”赴胶州市开展关心儿童实践活动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少年儿童工作,关心少年儿童成长成才。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在不同场合表达对少年儿童的殷切期望、浓浓关爱以及对做好少年儿童工作的深…… 倪文超 青岛科技大学环境与安全工程学院查看全文 >>

青岛科技大学“心连心、环聚梦”实践团赴胶州市开展关爱老人实践活动

“一老一幼”牵动万千家庭,关乎民生福祉。“尊老爱老”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为积极响应党的二十大关于“增进民生福祉,提高人民生活品质”号召,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团结引…… 刘召鹏 青岛科技大学环境与安全工程学院查看全文 >>

青岛科技大学“心连心、环聚梦”实践团赴胶州市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实践活动

“国人无爱国心者,其国恒亡。”爱国主义是中华民族精神的核心,深深植根于中华民族心中,是中华民族的精神基因,维系着华夏大地上各个民族的团结统一,激励着一代又一代中华儿女为祖国…… 倪文超 青岛科技大学环境与安全工程学院查看全文 >>

推荐内容

青岛科技大学“心连心、环聚梦”赴胶州市开展关心儿童实践活动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少年儿童工作,关心少年儿童成长成才。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在不同场合表达…

青岛科技大学“心连心、环聚梦”实践团赴胶州市开展关爱老人实践活动

“一老一幼”牵动万千家庭,关乎民生福祉。“尊老爱老”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为积极响应党的二十大关于“增进民生福祉,提…

青岛科技大学“心连心、环聚梦”实践团赴胶州市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实践活动

“国人无爱国心者,其国恒亡。”爱国主义是中华民族精神的核心,深深植根于中华民族心中,是中华民族的精神基因,维系着华夏…

青春为中国式法治现代化挺膺担当——三峡大学党建公益摆渡人实践队走进湖

青春为中国式法治现代化挺膺担当——三峡大学党建公益摆渡人实践队走进湖北省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和茶庵社区本网讯(通讯员龙海…

数据析水文,智能助监测——“小梅子”的公益奉献志愿服务行动

7月23日至8月5日,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提高项目成员的团队协作和科学研究能力,南京财经大学“…

最新发布

政惠千家福 法昭四海宁
本次将根据具体案例进行分析。1、甲超速驾驶,将三人撞成重伤,但甲胆子较小,未敢逃逸,也未实施任何救助行为,而是直接留在原地。幸好有周边群众报案,三人才被救助存活。甲的行为该如何定性?甲的行为成…
政惠千家福,法昭四海宁 ——“普法专业团队”实践纪实
本次选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中的热门问题进行普法。【1】与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调整相协调民法典将收养人须无子女的要求修改为收养人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
普法以精 尚法以恒
本次选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中的热门问题进行普法。【1】扩大遗产范围删除此前对遗产的列举,以“合法的财产”一言概之,扩大了遗产的范围。随着现代社会的发展,公民财产类型、财产形式日益丰…
普法启明,法照我心
近年来,伴随着互联网的迅速发展,以电信网络诈骗为代表的新型诈骗如病毒般蔓延,成为人民群众财产安全的重大威胁。虽然案件持续高发的势头已经明显得到遏制,但是因受骗而背负债务,甚至因此而陷入困境的无…
普法启明 法照我心 ——曲阜师范大学法学院“普法专业团队”实践纪实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要加大全民普法力度,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理念。只有加强公民的宪法和法律意识,才能创造遵守宪法法律的社会大环境,而良好的守法环境也会…
学法辨是非,知法明荣辱 ——曲阜师范大学“普法专业团队”实践纪实
为了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推动全民知法、懂法、守法,曲阜师范大学法学院“普法专业团队”在寒假进行了以普法宣传为主题的社会实践。本次社会实践旨在锻炼和提高法学生的实践能力…
传播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 ——曲阜师范大学“普法专业团队”实践纪实
“法律”一词最早出现在《周礼》的《天官·职方》篇,当时仅为“大司天之法”。此后,中国历代封建帝王都将自己治国中遇到的疑难问题或事件称之为“官司”或“讼案”,如战国时期韩非子所说:“为官之法,以…
新年新气象,实践展风采
“终南阴岭秀,积雪浮云端”,2月6日,山东科技大学能源学院“SW智创”云实践团队为队员举办线上培训的最后一期。智创云实践队队长孔德斌、李硕等同学继续为队员讲解SolidWorks动画相关知识。在培训过程中,团队…
锻炼在社会中的适应能力,提升自我专业水平——关于在服装厂社会实践报告
社会实践总结报告——服装厂实践报告一、实践目的为了培养实践动手能力,使所学的专业理论知识与实践相结合,为更好的适应社会的需求。通过到服装企业生产一线实践的方式,对服装生产从设计、裁剪、工艺制作…
“蔬”说和州|绿色科技助力农业产业升级 ——安徽财经大学学子深入马鞍山市实地调研
为助力推动实践美丽中国,积极响应国家号召,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大力推动节能减排,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