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接过历史的接力棒,把脱贫攻坚作为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底线任务和标志性指标,举全党全国之力向绝对贫困宣战。习近平总书记亲自指挥、亲自部署、亲自督战,走遍14个集中连片特困地区,考察调研了20多个贫困村,以钉钉子精神一抓到底。
脱贫攻坚是乡村振兴的前提和基础,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可以为脱贫攻坚提供新的动力和保障。做好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既是贫困地区巩固脱贫成果的迫切需要,也是农村地区长远发展的客观要求,更是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必然选择。
在脱贫攻坚目标实现以后,脱贫地区还需接续推进地区发展和乡村全面振兴,在脱贫的基础上进一步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提高农民收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文明乡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承担着继往开来的任务,继往是巩固脱贫攻坚成果,防止出现规模性返贫;开来是要实现从精准扶贫转向全面乡村振兴,在总结实践经验基础上,完善政策和优化制度以服务乡村振兴,提升乡村治理现代化水平。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后向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迈进的承上启下的关键时期,也是实现全面脱贫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和平稳转型的过渡期。过渡期内,我国农村发展将面临两大核心任务。一方面,在2020年实现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后,仍需要设置一定的过渡期,进一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提高脱贫质量,增强贫困地区和贫困家庭的内生发展能力,防止返贫致贫。这一过渡期既不能太长,也不宜过短,以3至5年为宜。另一方面,要加快推动发展观念转变、减贫战略转型、工作体系转型、发展动力转换以及政府政策转向,尽快实现从脱贫攻坚到乡村振兴的大转变。要通过这五个方面的重大转变,切实把全国“三农”工作的重点逐步转移到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上来,为2035年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和2050年实现乡村全面振兴奠定坚实的基础。
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衔接的必然性体现在对实现共同富裕的目标追求。乡村振兴和脱贫攻坚是达成共同富裕两个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一方面,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是保证我国在现行的标准下贫困县全部摘帽、农村贫困人口到2020 年全部完成脱贫的基本策略。另一方面,乡村振兴战略的目标是以城市带动乡村、城市和乡村互相促进、以工业促进农业的融合发展制度,通过产业振兴、文化振兴、人才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的战略,完成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目标。由此可见,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在目标的实现进程、实现程度和完成阶段方面都具有衔接的内在逻辑性,脱贫攻坚战略的重点任务是保底,而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心在于发展。
农为邦本,本固邦宁。站在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迈进的新起点,让我们以更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采取更有力的举措,汇聚更强大的力量,乘势而上、再接再厉、接续奋斗,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我们就一定能在推动乡村振兴的新征程中取得新突破,赢得新胜利,开创新时代乡村全面振兴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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