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 1 2018年-2020年中国农药行业相关政策
日期
政策名称
内容
2018.12
《农药登记试验管理办法》(2018年修正)
开展农药登记试验的申请人应当报试验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报案;新农药的登记试验,还应当经农业部审查批准。
2018.12
《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2018年修正)
农业部负责监督指导全国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工作,限制使用农药经营许可由省级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核发;其他农药经营许可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根据农药经营者的申请分别核发
2018.12
《农药生产许可管理》(2018年修正)
农业部负责监督指导全国农药生产许可管理工作,制定生产条件要求和审查细则。省级人民政府农药主管部门负责受理申请、审查并核发农药生产许可证。县级以上地方农业部门应该加强本行政区域内的农药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2019.1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
将“高效、安全、环境友好农药新品种、新剂型、专用中间体、助剂的开发与生产,定向合成法手性和立体结构农药生产,生物农药新产品、新技术的开发与生产”作为鼓励类项目优先发展。
2020.6
《农村农业部关于不在我国境内使用的出口农药产品登记的公告》
在境外取得农药登记或取得进口国(地区)进口许可的产品,符合相应条件的,农药生产企业可以申请仅限出口农药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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