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是实践的眼睛,实践是思想的真理。为响应党中央有关开展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的号召,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引导广大青年学生将理论和实践相结合,服务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促进大学生关注社会民生,培养社会服务意识,提升社会实践能力,发扬团队合作精神。在6月28日当天,江西农业大学人文与公共管理学院的同学们在乡政府的带领下,分别赴白云村、章庄村、塘溪村、将坑村开展调研活动,以及相关法律知识的宣传。
该团队成员结合自身优势走向基层,进入村户,到各户家中引导村民依法表达诉求,宣传法律知识,引导他们守法用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这个过程中,我们也发现各个村都在积极响应国家政策,开展新农村建设,推动乡村经济发展。而新农村建设的重点是提高村民法律意识和法治素养,同时也离不开对生态环境的保护。“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保护章庄乡环境是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与此同时,我们队伍针对常见的法律纠纷进行知识讲解,通过分别讲述“怎么化解矛盾”、“如何通过法律手段解决矛盾”,推动了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也进一步增强了村民对法律知识的了解与掌握,在和村民们拉家常的同时进一步提高村民法律意识。
全民普法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长期基础性工作,普法宣传让更多的村民参与到法律的阵营中来。相信在不久的将来,知法守法将成为章庄村的代名词。通过形式多样的法律宣传活动,达到受益群众多元化、法律服务新颖化的宣传效果。同时聚焦农村法律问题,形成崇文尚法合力,共建美丽章庄。
暑假“三下乡”实践活动的进行,使大学生参与到推动乡村振兴的进程,为大学生了解我国国情开设了新的平台,密切了高等教育与乡村振兴之间的联系,同时也提高了我们作为学生的社会实践能力和综合素质。让我们拥有了提前亲身实践,了解当今社会,投入其中,感受社会的机会。
(江西农业大学人文与公共管理学院“典怀乡村,法润人心”乡村振兴服务团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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