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了解法律援助理论知识,近距离探寻法律援助运行机制,学习总结基层机关的实践经验,更好促进法治宣传和推动法治建设,7月12日,山东理工大学稷下法治先锋实践团走进淄川区检察院,通过走访基层检察系统,对完善法律援助,助力乡村振兴发展有了更深刻的理解和感悟。
“12309,政务一点通。”淄川区检察院顺应发展潮流,通过开辟网络平台,发展技术手段,利用科技力量,成功实现让“数据代替群众多跑腿”,提高了办事效率,降低了群众的办事成本。针对线下群众,检察院分设多个窗口,理顺工作流程,引导人民有秩序、更加便捷地表达诉求。对于一些乡村居民、老年居民面临的“数字鸿沟”,检察院提供了服务上门、委托办理等更加人性化的服务,用更有温度的政策、更加灵活的管理,与群众手拉手、心连心,共同享受发展红利。“莫道桑榆晚,为霞尚满天,”在老龄化日益严重的今天,老年人的权利保障、诉求表达已成为发展规划蓝图的重要一部分。淄川县检察院为法治建设提供了范例,这使实践团成员认识到,普及宣传数字化法治的必要性和法治服务人性化的重要性。
幼儿当明法,知晓为与不为。淄川区检察院通过开设“苗苗课堂”,从校园欺凌、女性自我保护、心理疏导等方面,对未成年受害人和涉案未成年人进行相关法律教育并提供帮助。树苗在森林中得阳光雨露而生长,星辰在银河中因辉映而璀璨。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关系着家庭幸福和国家的未来,“十年树木,百年树人,”未成年人保护不仅需要公检法机关出力,更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淄川区检察院的“苗苗课堂”项目,旨在使未成年人知法懂法,有效加强了未成年人保护,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进一步织密未成年保护的法治网。
“少年心事当拏云,书生意气,挥斥方遒。”淄川区检察院检察长国建良同志主持召开了同实践团成员的座谈会,对于实践团理论研究方面、工作开展方面给予指导,并在会议中称赞中国大学生的“青春风暴”,希望广大青年敢拼敢闯,在各自领域有一番大作为。通过与检察院工作人员的深入交流,实践团成员在专业知识方面以及日常生活方面受益良多,对于法治社会建设和法律援助制度发展有了更深刻、更立体的理解。
七十载栉风沐雨,四十余年欣欣向荣。自新中国成立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司法制度不断发展。通过参观淄川史馆与淄川区检察院史馆,实践团成员们得以窥见中国司法的发展历程。“各级审判机关、检察机关要深化司法体制配套改革,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保证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风生水起逐浪高,推动中国司法高质量发展、现代化发展是新时代对中国司法发展提出的新要求。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广纳众智,锐意进取,推动司法工作走向更好的明天。
“法律应该是人们内心的最后一道防线,这也是将齐长城放在大厅的寓意,”工作人员指着大厅里的一幅齐长城图向实践团成员们介绍。学习法律的意义,也许并不仅仅意味着锦绣的前程,或者闪光的明天。国徽之下,象征着召唤和使命。让权利得到保障,让社会井然有序,让人民相信真理,让正义永不缺席。道阻且长,行则将至;行而不辍,未来可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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