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虞”档同行共普法——聚焦法治文化宣传教育,注入青春科艺力量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引导全体人民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这一重要观点指引着我们在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方面迈出更大的步伐,以更好地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它为我们提供了前进的方向,成为我们发展的根本准则。
7月10日,浙江理工大学科技与艺术学院“传承王充法治思想,助推上虞法治文化建设”暑期社会实践团队赴上虞区档案馆调研学习,并与档案馆联合开展了“法治宣传 ‘虞’档同行——虞理共进联合普法活动”。
实践团队成员们首先参观了档案馆中有关王充的珍贵文献资料,包括堪称中国古代文化宝库中的瑰宝《论衡》刻本以及相关研究论文等,加深了成员们对于王充的思想和作品的理解。
当天下午,团队成员在档案馆一楼大厅展示自制的KT板,并为广大市民提供法律咨询服务。通过这次法律咨询,团队成员不仅提供了实际的法律帮助,还给市民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市民们对法律问题有了更清晰的认识和理解,同时也对团队成员的专业素养和热心服务表示赞赏。团队成员坚信,通过这样的宣传和咨询服务,可以为社会营造更加法治、公正、和谐的环境,为推动法治建设作出自己的贡献。
上虞电视台对实践团队和上虞档案馆联合开展的活动给予高度重视,电视台的记者也在活动开展当天亲自来到现场感受现况,并对实践团队负责人进行了采访。负责人向记者们分享了她的理解与感悟,“投身于基层法治实践,弘扬社会主义法治思想,不仅是对二十大精神的贯彻,更是我们作为在虞大学生实现自己的人才价值,为上虞建设贡献力量的重要途径。王充的法治思想在新时代对于推进法治文化建设仍有积极意义,团队成员们将坚持深入学习研究王充的法治思想,并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为基层民众开展更多提升法治素养的活动。”
(吴莹瑶接受上虞电视台的采访)
团队成员与馆内工作人员也进行了深入的访谈。通过与专业人员的交流,了解了档案保管、整理与研究的重要性,讲解员邵金萍表示:“习近平总书记在讲话中就曾多次引用王充的语录,例如《论衡·书解》中‘知屋漏者在宇下,知政失者在草野’,王充的法治思想对于社会的管理,国家的建设有着重要的意义,因此来档案馆参观和学习王充档案,不仅仅只是对王充这个人有进一步了解,更是对他的优秀思想和作品得到更深刻的理解。我们也会积极响应时代的号召,紧跟国家的步伐,发挥文化宣传工作者对法治文化建设的积极影响。”
(厉茜瑶访谈上虞档案馆讲解员邵金萍)
王充(公元27年-约公元97年),东汉末年思想家,他的法治观在中国法律思想史上占有一席之地。在肯定法家的法治思想的基础上,进而提出德力并重、礼法兼治的治国思想。他说:“国家能存在的原因,是有礼义。老百姓不懂礼义,国家就要灭亡,君主就要遭殃。”“治理国家就像修养自己的品德一样。用修养个人品德的道理来推论、比喻治理国家的道理,那么治理国家的道理应该是用道德。”王充的法治思想一直对后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团队成员表示,通过这次实践活动,他们进一步加深了对法治文化的理解和认识。他们认识到通过法治可以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和秩序稳定,从而为人们创造更好的生活环境。特别是通过学习和探索王充的法治思想,他们更加坚信法律的重要性和作用。他们将继续传承和弘扬王充的法治思想,为推动上虞地区的法治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
法治文化的传承和发展至关重要。相信通过这样的实践活动,将有助于培养更多的法治意识,促进社会的稳定与进步。下一步,学院也将继续组织类似的实践团队活动,不断加强学生的社会实践能力和法治思想的传播,为推动上虞地区的法治文化建设贡献更多的力量。
(通讯员 孟冰雪 摄影 郭张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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