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7月,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上半年全国法院审判执行数据,在审结的刑事案件中,危险驾驶罪首次超越盗窃罪,排在了第一位。在醉驾案件司法实践中,存在三类缓和的处理方式:一是适用“法定或酌定不起诉”;二是“定罪免刑”或“判处缓刑”;三是创造性地适用“附条件酌定不起诉”。如何在有效遏制醉驾行为和实现司法资源的优化配置中寻找平衡成为多数人将目光转向第三种方式的主要原因。
醉驾案件中适用“附条件不起诉”的模式首创于浙江省瑞安市。2017年,当地检察院与公益组织联手开创了醉驾人通过公益服务换取不起诉处理的模式。情节较轻的醉驾行为人可选择参加公益活动,最后检察院以其综合表现为参考来决定是否起诉 。检察机关创造性地使用了“附条件酌定不起诉”,形成了独特的“瑞安模式”。
基于此模式首创的背景下,曲师大法学院向善温情法治队继续开展街头采访,以查取大众的意见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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