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8日,曲阜师范大学法学院“海晏河清益护行”实践队部分成员前往山东省济宁市梁山县进行了现场实地调研,深入了解当地人民对于黄河流域环境保护的认知程度,知悉其对《黄河保护法》的了解程度,探究人民群众在环境保护当中所起到的作用。
该活动主要在济宁市梁山县展开,此梁山县正是当年宋江结交英雄好汉、泊天险啸聚梁山之地,除了在文学史上极为有名,其实梁山县还是济宁市的唯一沿黄县,黄河在此自西北过境,河道长度为30.2公里,黄河滩区总面积为43.43平方公里,非常有利于实践队进行有关黄河流域保护的针对性实践调研。
本次调研我们的最终调研目的是了解当地民众的环境保护意识,进而思考环境公益诉讼发展途径当中的一个重要问题—民众是否能够作为环境公益诉讼的主体。7月14日,该队伍到达目的地水泊街道便迅速开展了调研。在于当地民众面对面交流的过程中,我们了解到民众普遍意识到黄河流域环境保护的重要性,但对于包括《黄河保护法》、环境公益诉讼等相关法律知识则了解较少。
为了补充民众对黄河流域环境保护的相关法律知识,该队伍师生向附近民众普及了《黄河保护法》等法律,解释了民众在环境保护中的重要作用。该队伍希望通过这次宣传活动,激发更多民众参与到环境保护当中。
与此同时,该队伍还对梁山县目前环境保护现状进行了解,根据了解我们得知该县发布了《梁山县关于加强黄河流域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法治护航行动方案》,提出建设法治黄河、安全黄河、生态黄河、数字黄河、文化黄河“五大重点”,以法治护航为中心,充分发挥各单位职能作用,加强沿黄乡镇生态建设、促进高质量发展、改善人民群众生活,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爱河、护河法律意识。
该队伍走进梁山黄河流域,发现该地区的环境保护建设正在不断进步,更是践行了“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大力实施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开展黄河流域文化旅游发展。黄河高尔夫球场、沙滩赛马场,黄河自驾车营寨、黄河古村落景观,绿水青山正在保护环境的同时推动着当地经济的发展。
经过一天的调研,该队伍成员了解到民众的环境保护意识正在不断增强,但是对于环境公益诉讼的了解则较少,且由于民众的搭便车思维,害怕公益诉讼对自身造成不利影响的考虑导致将其作为环境公益诉讼主体的难度很大,公益诉讼提起主体的调整道路仍任重道远。
在沿黄流域调研曲阜站的调研过程中,“海晏河清益护行”实践队积极探讨考察,通过实地走访与调研,了解到更多保卫母亲河的治理之策,也为之后暑期社会实践调研工作的顺利开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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