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8月15日至17日,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赴淄博社会实践队在经过山东康桥律师事务所的实践调研后,对近期关注度较高的“徐玉玉案”进行资料收集与调研。
首先,实践小队成员了解了该案件的具体案情。2016年8月,刚接到大学录取通知书的山东临沂市高三毕业生徐玉玉接到诈骗电话,被告人陈文辉等人以发放助学金的名义,骗走了徐玉玉全部学费9900元,徐玉玉在报警回家的路上猝死。这起电信诈骗案最终由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联合挂牌督办。2017年2月28日,案件经山东临沂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确定7名犯罪嫌疑人,随后由临沂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案件于2017年7月19日进行了一审,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陈文辉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其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诈骗罪分别判处被告人郑金锋、黄进春、熊超、陈宝生、郑贤聪、陈福地有期徒刑15年至3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责令各被告人向被害人退赔诈骗款项。随后,我们在网络上对该案件进行了追踪。一审过后,被告人陈文辉、黄进春、陈宝生不服,均以“量刑过重”为由提出上诉。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已于2017年8月2日立案受理此案,并依法组成合议庭,将进行二审审理。
本次实践活动的顺利完成,不仅有利于社会实践队的同学们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加强学习法律的意识,而且有利于提高同学们对社会问题的关注,更为法治中国的建设贡献出自己的一份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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