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提高同学们的法律热情,佛山科学技术学院法学与知识产权学院法润凤城队在白塔小学班级里开展了一场精彩绝伦的以“过年压岁钱是否应该交给父母保管”为辩题的辩论赛。同学们赛前认真进行准备,将自己的观点写在稿子上。
(图为正方代表发表观点 中国青年网 翁瀚湘 摄)
辩论开始,比赛进行得十分激烈,正反方之间弥漫着一股硝烟味。
正方与反方金句频出,正方同学学以致用,查阅今天认识到的民法典,以《民法典》第十九条、第三十五条规定说明“我们是未成年人,父母是自己的监护人,有权利替我们保管压岁钱”、“自己缺乏合理分配压岁钱的能力,可能会大手大脚花钱”的观点,反方同学则以“自己保管可以尽早锻炼自己管理财务的能力”、“父母应当做好记账,可以当作固定的零花钱发给自己”的观点来反驳。
同学们各抒己见,唇枪舌战之间展现了孩子们内心世界的纯真和稚嫩,迸发出对辩论的热爱和对法律的敬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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