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法治教育能够给予学生保护自己的法律武器。为提高自我保护能力,曲阜师范大学微光致远实践队于6月20日至6月27日前往山东省胶州市第二实验小学进行课堂实践,给孩子们带去一场有趣的法治教育活动,提升他们的安全意识。
又迎来了一个新的假期,大家都摩拳擦掌,打算在这么长的时间里充实自我。从未参加过社会实践的我怀揣着可以有更多锻炼机会的想法,跟随微光致远实践小队进行了法制教育进课堂活动。虽然只有短暂的几堂课,但在给孩子们埋下安全意识的种子的同时,我自己也得到了磨练与成长,收获颇多。
阳光烈焰,枝头蝉鸣,像是在抱怨这无比闷热的夏天。再这样炎热的天气中,我迎来了第一次讲课的机会。我想要尽我最大的能力给孩子们带去一节值得他们收藏的课堂,透过窗户,屋里的孩子们用好奇的目光望向我时,我的心中好像有一面小鼓,一直在“咚咚咚”的敲着。我未曾想到过人生中的第一个走上讲台的样子,望着孩子们稚嫩的脸庞和渴望的眼神时,紧张全部烟消云散,甚至想要将我所知道的知识全部传授给他们。都说教育孩子是牵着蜗牛散步,让他慢慢长大。
对于晦涩难懂的部分法律知识,我用生动的小故事向孩子们表达解释,虽然孩子们并不能完全理解,但好在他们对未知事物有着探索欲,能够主动举手提出疑惑,对我所列举地例子也能够主动表达自己的看法。中小学的孩子们身上有着独特的朝气,从他们身上仿佛也看到了当时的我自己,带着机灵劲儿的阳光和热烈,但也有少年人的胆怯。
其中令我印象深刻的是,当我问到“你们知道为什么要掌握一定的法律法规吗?”有的孩子回答说因为作为公民,每个人都应该遵纪守法,但他们并不理解这背后的深刻内涵。由此可知中小学生对于法律法规的认识停留在表面,因此我们会看到一些校园霸凌、违反校规校纪、进网吧、玩游戏等违纪甚至违法行为的出现,孩子们并不明白违法犯罪的严重性,也不理解法律法规的意义。而对小学生进行法制教育,使其从小有良好的安全意识,能够有效预防他们的违法犯罪。进行法律素质培养教育,不仅可以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更重要的是帮助他们养成遵纪守法的好习惯。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投身法制宣传实践,我们任重而道远。
至今难忘那分别的时刻,我的脑海里时时闪过小朋友们青涩的面孔,耳畔常常想起和他们做游戏时他们天真烂漫的笑声。结班仪式上有的小朋友哭成了泪人,使我们眼角也有几分发酸。有个小女生带着他们家今年种的杨梅送了几篮给我们,杨梅酸中带甜,也正如我们的心情,百般滋味尽在不言中。
这三天我收获的不仅是赤诚的感动,也有更多值得思考的地方。我意识到原来教师是学生的镜子,自己的言行举止对学生产生如此大的影响,尽管可能技不如人但职业道德必须是我追求的终极目标。我也体会到了作为教师的不易,“学而不厌,诲人不倦”这是一个很考验毅力的要求,但我会努力成为这样的人,在教书育人的同时终身学习,追求自己的人生价值的实现。人生总是在不断成长的路上,这次我也跟着长大了,发现了自己的不足。我的社会经验不够丰富,对待学生提出的问题不能很充分合理地做出解答。今后,我应积极投身于更多的社会实践,锻炼自己与提升综合素质。我想成为一束光,一束照亮他人的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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