韧心队本次的社会实践与死刑废除有很大的关系,那么在中国死刑到底应不应该废除呢?废除死刑问题又怎样的历史脉络?为了弄清一系列问题,同时为了提高后期社区宣讲的准确性,2023年8月8日,曲阜师范大学法学院韧心队队长带领实践队员开启了云课堂,共同学习死刑废除的历史发展。
中国共产党其实从新中国成立前就主张要废除死刑,直到现在我们仍然主张将来条件具备时要废除死刑,只不过在条件尚不具备时才保留死刑,但我们一直主张要严格限制死刑、慎用死刑。早在1922年,《中共中央第一次对干时局的主张》中就明确提出,中国共产党的奋斗目标之一是要「改良司法制度,废止死刑」。1956年,刘少奇代表中共中央在党的八大上所作的政治报告也明确提出,要「逐步地达到完全废止死刑的目的」。但事实上,新中国成立后为巩固新生政权,死刑在实践中还是用得比较多的。加上后来实施「以阶级斗争为纲」的方针,我国还不具备废除死刑的社会条件。1979年,新中国颁布了第一部刑法,该部刑法共规定了15个条文、28种死刑罪名,与过去司法实践中可适用的死刑罪名相比,减少了很多。
死刑的存除问题与我们国家、社会的和谐发展息息相关,所以国家要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社会要弘扬正气,个人要提高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同时我们每个人要善于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每个人都积极推动法律的发展和社会发展,这样会朝和谐法治社会更迈进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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