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6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正式实施。在新《未保法》“学校保护”一章中,明确写道,学校、幼儿园应当对未成年人开展适合其年龄的性教育,提高未成年人防范性侵害、性骚扰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同日,教育部召开发布会并发布《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要求学校要有针对性地开展青春期教育、性教育,使学生了解生理健康知识,提高防范性侵害、性骚扰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该规定将于2021年9月1日起实施。这是“性教育”首次被写入法律之中。
从过去的讳莫如深到“性教育”入法再到如今关于性教育普法普及的呼声越来越高,我觉得这首先体现了时代发展和社会进步。儿童“是否需要性教育”的讨论命题,早就被“需要怎样的性教育”取而代之。尤其是一些儿童性侵犯恶性事件的发生,把家长、学校和社会推带同一个战壕,性教育被当作儿童抵挡侵害的法宝和防火墙。可矛盾的是,家长依旧会拿着放大镜对正规出版的性教育教材进行“严格审查”甚至集体抗议直呼尺度太大。
2023年8月6日,“萤火探兴”社会实践小队来到学校附近的社区,对家长进行采访调查,以期获得家长们对于性教育的真实看法和个人建议。通过一下午的走访,队员们总结得出:目前仍有不少家长认为过早普及性教育会给孩子带来不好的影响,甚至有家长认为,预防青少年性侵事件,只需要加大执法力度而并不需要普及性教育。毫无疑问,家长们的普遍不支持和对性教育的错误观念是阻碍性教育普及的主要因素。
家庭性教育对孩子格外重要,孩子性教育的第一任老师应该是父母。家长不仅应该支持学校开展性教育还要对未成年子女进行性教育启蒙,通过适当地向孩子普及性知识,引导孩子形成正确的性价值观,伴随孩子成长。
目前我国性教育基础研究仍然非常薄弱,虽然呼吁加强性教育已持续多年,但效果并不非常理想。因此“性教育”被纳入未成年人保护法,这只是万里长征迈出的第一步,课时、师资、教材和教学效果监测等问题都是目前在落实层面遇到的挑战。开展好“性教育”,既不能谈性色变,也不能一哄而上,而是要建立以学校教育为主体、家庭合力、全社会参与的教育格局,形成一套具有科学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的体系,未成年人保护法“性教育”才会真正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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