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实施七周年。这部法律进一步扩大了人身安全保护令的适用范围,彰显法律对家暴的“零容忍”态度。家庭暴力是指在家庭关系中发生的一切暴力行为,其中包括但不限于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等人身方面的侵害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精神方面的侵害。家庭暴力可能发生在夫妻、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孙等家庭成员之间,并不只是局限于对妇女、儿童的侵害。受传统观念影响,许多受害人或施暴者认为家庭暴力是“家丑不可外扬”,甚至某些公安机关也对于这种事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或处理不当。
针对这一问题,2023年8月6日,“萤火探兴”社会实践队队员前往社区、村庄以及派出所进行实地走访调研,调查民众对于家庭暴力了解程度以及看法,询问相关机关对于有关问题的解决方式,为后续有关普法宣传打好基础。
在进行社区及村庄的调研过程中,我们发现,家庭暴力现象主演集中于农村部分低收入或地文化教育水平家庭中,在这之中,90%以上都是妇女和儿童受到侵害。这种行为严重侵害了被侵害人的身心健康,影响家庭关系和谐健康发展,同样也会催生后代对于婚姻的恐惧和厌恶。同时,家庭暴力现象频发的原因并不只在于施暴人身上,一些公安机关人员对实施理解不足,对家暴案件的处理相对比较消极,将家庭暴力按一般采取家庭纠纷进行调解,并不能使有关案件得到更加合理的处理,不能使施暴人充分明确家庭暴力行为的严重性。有些办案人员对家暴受害人在处理施暴人时态度的反复顾虑很大,害怕因为对施暴人进行处理而影响其夫妻关系。
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对促进家庭稳定、社会和谐具有重要意义。为了加强施暴人、被侵害人以及其他没有经历过有关事情的人的相关法律知识,相关工作机关应当将普法工作提上日程,加大普法力度,使社会公众明晰家庭暴力的危害性及其严重性。加大《反家庭暴力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引导广大妇女儿童自觉遵法、学法、守法、用法;积极开展家风家庭家教主题宣传活动,让好家风“吹”进千家万户;注重部门联动,规范及时处置家暴警情,深化维权平台建设,发挥基层妇联作用,切实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吸附在当地、消除在萌芽状态;引入社会力量,社会公众在遇到相关案件时,积极制止该行为的发生,鼓励被侵害人寻求他人或有关机关的帮助。
反家庭暴力工作应当遵循预防为主,教育、矫治与惩处相结合原则。尊重被侵害人真实意愿,保护当事人隐私。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孕期和哺乳期的妇女、重病患者遭受家庭暴力的,应当给予特殊保护。
家庭暴力绝不仅仅是“家务事”,面对家庭暴力,要勇敢说“不”。我们要坚持对家暴“零”容忍,切实提高了公民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抵御家暴侵害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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