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姚聪聪)8月14日上午,姚聪聪与长沙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负责人就有关《基层立法联系点的社会调查报告》进行线上交流。
长沙市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负责人指出研究报告关于基层立法联系点运行制度的研究,与人民代表大会贯彻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相契合,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研究报告以“基层立法联系点运行制度建设能否满足基层立法联系点内部运行结构需求”为核心,提出基层立法联系点运行制度现存的问题以及进一步发展完善的意见和建议。问题把握较准,相关研究成果对于完善基层立法联系点制度建设具有较好的指导意义。但是就有关研究报告进一步加深研究和完善的方向,提出以下三点建议:一是分析研究区县及以下的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效果优于设区的市一级的原因。实际工作中,区县及以下的基层立法联系点渠道多元建设、形式更为丰富、效果呈现较好,可以从资金投入、机构人员配备、本身的工作职能,领导重视等角度分析有关影响因素。二是分析研究如何提高基层参与的积极性。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的一个共性问题是各方参与积极性不足,如何提高基层参与的积极性有待进一步研究。三是分析研究无立法权的区县人大如何作为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的抓手。设区的市立法任务本就较为繁重,全力进行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难度较大。若将无立法权的区县人大作为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的抓手,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在人力支持、物质提供等方面会有更好的保障。
姚聪聪对于长沙市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负责人就《社会调查报告》提出的相关意见和建议表示感谢,并指出课题组接下来会着手从上述三个方面就基层立法联系点进一步开展深入探讨及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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