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建设的历程
起步阶段(1978-1994)
改革开放后,农村地区积极推行“包产到户、包干到户”,农民生产积极性大大提升,剩余劳动力逐渐从土地上解放出来进入非农部门,实现了经济繁荣和资本积累,为乡村基础设施和房屋建设提供了经济基础,掀起一股农房建设的热潮。农民建了新房,解决了住房面积短缺的问题,但房屋结构不合理、功能不完善、耕地被占用等问题随之出现。
为规范农村房屋建设,中央成立了乡村建设管理局,指导和协调全国农村房屋建设工作。1982年全国第二次农村房屋建设工作会议提出将乡村及周边环境进行综合规划,“城乡建设生态环境部”成立。并依据中央文件进行村镇规划编制工作,截止到1986年底,全国有3.3万个小城镇和280万个村庄编制了初步规划。乡村建设逐步走上有规可循的道路,乡村规划的理论基础、方法、技术和标准也初现雏形。
探索阶段(1992-2004)
党的十四大明确提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促使市场经济快速发展,带动了城镇化进程的加速,农村的资金、土地和劳动力等资源大量流向城市,城乡发展不均衡,二元结构现象突出。为此,2003年10月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将“统筹城乡发展”摆在国家全面发展战略构想中“五个统筹”的首位。
为保障乡村建设有法可依、有章可循,1993年国务院发布《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1997年原建设部发布《1997村镇建设工作要点》和《村镇规划编制办法》,2002年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与原建设部联合印发《小城镇环境规划编制导则》。随后,皖南4个古村落成功申报世界遗产,政府与学术界开始重视古村落的保护与开发相关的问题。2003年国家原建设部和文物局共同颁布了《中国历史文化名村或中国历史文化名镇评选办法》。
从国家到地方各级政府逐渐重视乡村建设工作,部分地区村庄环境整治工作全面开展,探索完善乡村基础设施的可行路径。2003年浙江省开展了“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全面整治全省万个行政村,把其中千个行政村建设成全面小康示范村。
发展阶段(2005-2011)
2005年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并且明确了乡村建设的具体要求,乡村建设被放在国家发展的重要位置。同时,国家全面取消农业税,减轻了农民负担,增加了农民收入,为乡村建设提供了经济支撑。原建设部颁布的《关于村庄整治工作的指导意见》中提出改善农村最基本的生产生活条件和人居环境。同年召开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中正式提出“新农村建设”的概念。
2008年中共十七届三中全会进一步提出农村建设“三大部署”,成为乡村产业调整的新契机,各村镇积极发展旅游业,保护和利用村镇特色景观资源,推动乡村建设。当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取代了原《城市规划法》,乡村建设正式纳入法制体系内,有力地遏制了各地农村无序建设、违法建设的混乱现象。同年中央改原“建设部”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简称住建部),住建部颁布了村庄整治工作技术法规方面的国家标准,推动村庄整治工作深入展开。
这一阶段中国乡村建设迅速发展,全国范围内促进旅游经济发展及人居环境改善的乡村建设典范层出不穷。如浙江省安吉县正式提出“中国美丽乡村”计划,推动乡村产业发展,促进村容村貌和生态环境改善,成为中国新农村建设的鲜活样本。
稳定阶段(2012年-2017年)
城镇化的快速发展推动乡村建设从数量为重向质量为重发展。2013年中央提出“新型城镇化”的概念,目的是保护农民利益,实现城乡统筹和可持续发展。乡村建设工作中产业发展、生态环境和文化建设齐头并进,主要内容包括美丽乡村、人居环境和传统村落三大板块。
①美丽乡村建设。2012年十八大提出“美丽中国”,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建设“美丽乡村”,2015年中央一号文件表明“中国要美,农村必须美”,同年中央发布《美丽乡村建设指南》。2017年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美丽乡村建设仍然是国家发展战略的重点。在中央文件指引下,各地相关部门开展了美丽乡村建设的实践。2013年住建部开展了建设美丽宜居小镇、美丽宜居村庄示范工作,并陆续公布了190个美丽宜居小镇,565个美丽宜居村庄。
②人居环境建设。2013年住建部对村庄整治规划的内容、要求、成果等作出了明确要求,提升了乡村人居环境质量。2014年国务院建立了农村人居环境统计和评价机制,此后住建部每年开展一次全国范围内行政村农村人居环境调查,举办创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示范村活动,2017年公布了村庄规划示范名单。为了加强农村建设规划管理,2017年住建部印发了《村庄规划用地分类指南》对村庄用地类型进行详细规定。
③传统村落保护。2012年中央一号文件中提出“加大力度保护有历史文化价值和民族、地域元素的传统村落和民居”。同年住建部、文化和旅游部、财政部与国家文物局联合开展传统村落调查,明确了“传统村落”的定义,将其与“古村落”的概念相区分。同年12月住建部、文化和旅游部、财政部为传统村落建立了认定体系,公布了第一批“传统村落”名单,并陆续发布了第二、三、四批传统村落名录,共计4153个。
成熟阶段(2018年-至今)
党的十九大报告将生态宜居作为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内容,明确要开展乡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2018年底至2019年初,《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方案》《关于推进农村“厕所革命”专项行动的指导意见》等相继出台。2022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强调以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为重点,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努力让农村具备更好生活条件,建设宜居宜业美丽乡村。
在国家政策文件的引导下,全国各地进一步有效落实,把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放在农村,持续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使得农村垃圾、污水、面源污染等问题得到一定程度的解决,改变了村容村貌,农村人居环境得到了极大改善,乡村综合治理体系有效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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