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家孝文化是儒家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中国伦理思想的核心内容,中国道德规范体系便是建立在“孝”的基础上的。孙中山说:“《孝经》所讲的孝字,几乎无所不包,无所不至,现在世界最文明国家,讲到孝字,还没有像中国讲到完全。”.检视历史,“孝”缘起于原始社会,在甲骨文中已有“孝”字,字形像一个曲背的老人用手抚摸着幼子的头,表示父祖与儿孙之间的一种亲爱关系。孝亲的萌芽大概出现在母系氏族社会,在此社会的初民不仅有了孝养老人的物质基础,而且已感到人类自身繁衍的艰难。
历史进入到西周时代,随着古代家国同构社会形态的形成,萌芽的孝观念已演变为一种孝文化形态,以“孝”为核心的道德规范体系已形成。孔子说“为人也孝第”,古注:“善事父母曰孝,善事兄长曰第”,可见“第”是孝的引申,“孝”既包括孝顺父母,也包括孝顺兄长。不仅如此,“忠”也被纳入了以“孝”为核心的规范体系。这些就是儒家孝文化所表现的重要特征之一。儒家孝文化所表现的另一个重要特征是“孝”经过孔子的诠释已构成了完整理论体系。最主要的是孔子把“孝”纳入了“仁”学的系统,标志了孝亲道德已演进为具有普遍意义的尊老爱老的美德,这在中国伦理思想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的意义。
敬老、爱老传统虽然肈始于西周时代,但敬老、爱老成为社会一大风起则是在汉代。秦汉时期特别是汉代敬老、爱老之风大兴。“孝”所蕴含的敬老、爱老的伦理价值得到社会进一步的认同。在国家的领导下,敬老、爱老已蔚成社会风气,孝子顺孙得到社会的褒扬,老人受到政治和法律的保护,受到社会的尊重。元代学者为了彰显流之久远的敬老、爱老的传统,对历史上在民间广为流传的敬老、爱老的孝子故事进行了汇集,并在此基础上筛选出最典型的二十四个孝子模范,辑成了《二十四孝》。《二十四孝》是对儒家孝文化的高度浓缩,集中彰显了敬老、爱老的孝道精神。虽然《二十四孝》存在着一些消极落后的因素和成分,但从总体上说,《二十四孝》是从先秦到元代千余年中华民族敬老、爱老传统美德的大展示,是对敬老爱老孝子形象的大表彰,是对千百年民间流传典型孝行事迹的汇集,所有这些都说明,始于孔子的孝文化发展到元代,由重理论上对“孝”的宣示转向了重践行的阶段,由重孝文化精神的阐述向重社会道德评价的转化,元代的敬老、爱老已成社会风尚。虽然元代社会只是中国历史发展的一个阶段,并不能代表儒家孝文化发展的全过程,《二十四孝》所推举和宣传的孝子榜样并不一定在中国历史发展中都具有典型性,但元代对敬老、爱老如此崇扬、如此推崇和关注,确是古代中国社会少见的,这确实具有代表性,从历史发展的一个阶段充分地表明了敬老、爱老确是中国的传统的美德。
随着历史的进步,《二十四孝》所宣传的孝行事迹,虽不可模仿,但在这些孝行故事中所透析的敬老、爱老的美德、所传递的道德信息,至今仍是我们宝贵的精神财富,应该传承和发扬。我们坚定相信,随着当今祖国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我们中华民族的敬老爱老传统美德必将发扬光大,愈益显示它的光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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