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孔孟之乡 播法治之种
为响应国家号召,助推时代发展,2023年7月16日,烟台大学法学院法律志愿服务中心“送法下乡,润泽黄河”社会实践队了解群众需求,前往济宁市任城区汇翠园小区开展婚姻家庭与继承相关内容的普法活动。
走进汇翠园小区,发现小区内的环境整洁,除此之外,更吸引我的是,该小区内设有专门的普法宣传室,不禁让我期待,因为在我看来,这代表着小区内的居民可能有着较强的法律意识,这无疑对我们普法工作的进行大有裨益。
普法时间临近,而我们布置好的场地还略显空荡,我不禁又有些紧张,担心普法活动并不能达到预期效果,但时间渐进,布置好的场地逐渐坐满了人,看着大家脸上期待的微笑,我对接下来的普法活动更加也更加有信心了。
我的队友针对婚姻家庭及继承相关法律知识进行讲解,主要从结婚、家庭关系、离婚三方面入手,把结婚程序、法律禁止结婚的情形、可撤销婚姻、离婚程序等各个相对学术的概念用最通俗易懂的语言讲给大家听,辅以相关案例,进一步加深了大家对于宣讲的法律知识的理解。
“属于个人财产”“不应该分”“应当进行补偿”······看着大家积极参与我们的互动环节,我对此次普法活动更加充满信心。
“烟台大学法律志愿服务中心,竭诚为您服务”随着这句话的响起,原以为今天的普法活动就这样落下了帷幕,但一位阿姨向我们走来,希望得到法律援助,我们耐心听着她的话,尽全力地帮助她解决疑惑,一句“好的,我知道了,麻烦你们啦”让我如释重负。
多少人,被包办婚姻,稀里糊涂地过完了一生,丧失了自主选择幸福的权利;多少人,因为法律意识淡泊,没有得到自己应有的财产;多少人,不懂得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失败的婚姻中痛苦挣扎又惨淡收场······我就在想,如果大家都能懂一些法律,就能够逃出包办婚姻的牢笼,自由追求自己的幸福;能够明白财产归属,依法保护属于自已的合法权益;能够拿起法律武器,勇敢摆脱不幸的婚姻,也能够尽全力使得亵渎婚姻的过错方承担应有的责任······
到现在,浮现在我脑海里的是罗翔老师的那句“公平和正义不仅仅要在书本上得到体现,更重要的,是要在每个个案中得到回响”。真正的知识,要从书本走向现实;真正的法律,不仅仅是抽象的逻辑,而是每一个人鲜活的故事。正因如此,我们应该倾尽全力,将自己所学的知识应用于实际生活,要做到法律是可以真真切切地帮助到人的。我相信,对于大多数法律人来说,我们所学的法律,绝对不仅仅是一个谋生的工具,更是为了社会的公平正义。多少法律人,跋山涉水;多少法律人,全年无休;多少法律人,为弱势群体的权益而战。他们所做的案件,也许没有高额的标的,没有高价的律师费,他们并不去计较得与失,而只是想要利用自己所学的知识尽全力地帮助到需要帮助的人群。我想他们的精神支柱,kennel不是“公平和正义不仅仅要在书本上得到体现,更重要的,是要在每个个案中得到回响”也可能是与之相似的一句。因为一个合格的法律人知道,自己的一个案子,可能就是别人的一生。
回到住处,我仍在回味过去的这一天—队友们精心准备、耐心讲解的画面;大家耐心聆听、积极提问的画面;阿姨解决疑惑,如释重负的画面······我想,我应该也算践行了那句话吧!
(通讯员:朱欣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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