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持把全民普法和守法作为依法治国的长期基础工作,要加大全民普法力度,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因此,普法宣传教育十分重要,常州大学“同心振乡”小分队赴乡村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
7月3日,常州大学石油化工学院同心振乡队乘车前往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牛塘镇塘口村。活动正式开始前,团队负责人对接好塘口村村委,确立了合作关系,同时在塘口村图书馆学习新思想,结合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等专章内容对习近平法治思想进行解读,并整理出了宣讲内容、PPT、调查问卷等,为实践内容做出了充足准备。最终,将活动分为三个板块:《民法典》普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宣传和垃圾分类知识的讲解。
图为团队成员准备宣讲材料
在宣传过程中,团队成员用“小故事”阐明“大道理”,用“身边事”解读“大政策”,对党的二十大精神有关内容、民生政策方面有关常识进行了宣讲和解读,重点围绕村民关注的亮点新规和热点问题,对涉及借贷合同纠纷、婚姻家庭关系、物业管理权责、高空抛物治理和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等方面的常识,以幽默接地的语言、通俗易懂的案例、深入浅出地进行了讲解,并解答了部分村民的法律问题。
宣讲后,团队还为村民发放了普法宣传书籍和纪念品,重点宣传了防范电信网络诈骗、法律援助等相关法律知识,受到一致好评。村民纷纷表示,不仅自己要学《民法典》,还要讲《民法典》有关法律知识传播给亲朋好友,共同维护村子平安和谐。塘口村村委主任说:“村民听得懂也爱听,希望这样接地气的普法活动经常走进我们乡村,让村民在家门口享受法律带来的福利。”
图为团队成员发放宣传资料
第二天,同心振乡队联合村委召集村民在塘口村会议室开展了有关《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知识培训,组织了讲座、宣传栏、宣传册等多种形式,向农村消费者普及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合同法、产品质量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同时队员为农村地区的消费者提供维权知识和技巧的培训,帮助村民学会如何识别假冒伪劣产品、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如何有效进行投诉和索赔等。
培训结束后,一位村民表示自己更有信心和能力维护自己的权益。
促进乡村振兴,需要提高村民普法意识和法制素养,但同时离不开对乡村环境保护的重。因此,保护塘口村环境是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另外,团队还针对垃圾分类进行了知识讲解。
活动现场,队员们向村民发放垃圾分类投放指南,并结合生活实际从垃圾分类的种类、常见误区以及垃圾分类的重要意义,进行深入细致地讲解,让村民了解到垃圾分类的重要性以及在日常生活中如何减少垃圾,如何物尽其用、如何对垃圾进行正确分类。
普法宣传教育是一项长期的工作,需要长期的跟踪与宣传,团队成员将更加坚定地投身社会实践,建立定期的宣传活动,及时解答村民的问题,真正做到为乡村振兴贡献青春力量。作为即将踏入社会的新时代青年学子,社会未来的建设者,当代大学生不应该只局限于眼前的事物,应该放眼于时代和广阔的农村,到社会中去,了解国情,服务社会。此次“三下乡”社会实践,团队成员熟悉了自己所处的社会位置,明确自己肩上的使命,更进一步激发了青年大学生的热忱,将以自己的力量助力乡村振兴和社会发展。
图为团队成员与村委、学生合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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