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调心得体会
□黄怡卉(电气工程与自动化学院2104班)
经过这一段时间的寒假暑期调研实践,我有一些体会与心得。
在发放线下问卷的时候,要选择合适的人进行问卷的填写工作而且进行问卷的发放过程中被拒绝是很正常的,在这次调研期间,我们是每个人都在自己的居住地周围寻找村民填写问卷,我们不应该气馁而应该继续前行,必要时也可以调整好自己的心态后继续前行,或者跟其他队友交流沟通,我们团队这次的调研主题是关于法治社会建设过程以及宣传方法,通过问卷的发放以及访谈的进行我发现大家对于法律知识的了解程度、学习程度都有很大的不同,每个人对于法治社会的看法也不一样,了解法律知识的途径也各不相同,并且各有各自的道理,一下子打破了我的惯性思维。是啊,我们总会陷入自己的惯性思维中,所以我们需要通过调查不同年龄、不同性别、不同领域人们的看法去完善自己的认识、深化自己的理解。同时通过问卷访谈也更是教会了我从不同角度、不同层面去思考问题、分析问题。
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是我们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依法治国,就是把社会主义民主与社会主义法制紧密结合起来,实现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从而保障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民主是法制的前提和基础,法制是民主的确认和保障,二者相辅相成、可分割。-方面,包括公民主权利在内的各种权利都由宪法和其他基本法律所确认和保护;另一方面,公民民主权利也必须通过法律规定的程序规范而有序地行使,才能真正得到实现。因此,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就必须加强社会主义法制。社会稳定、秩序井然,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前提。没有稳定和秩序,人们就不可能安居乐业、和睦共处。法律作为-种社会规范,具有"硬性”的社会功能和规范功能。要维护社会稳定,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正常的社会、经济生活秩序,实现社会和谐,就必须依靠法治作保障。
法律就是法律所具有的尊严、和威信。树立和维护法律,是实施依法治国方略的迫切需要。任何社会都必须树立有效的,没有就没有秩序。
这次调研主要目的还是让大家更多的了解法律,增加对法治社会的认识,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性是由法律的本质属性决定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现了人民的意志,是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高度统一。法律具有规范相和确定性,非经法定程序不得修改或者废止。这种法律所独有的确定性,使人们根据法律的规定可以清楚地预见自己行为的法律后果。法律具有普遍性。它在其有效时间内,对全体社会成员具有普遍的约束力。法律具有国家强制性。法律以国家权力为后盾,国家强制力来保证实施,任何个人或者组织违反法律,都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这些特征,决定了我国社会主义法律具有崇高的性。学习法律,运用法律,在法治社会中必不可少。
虽寒风凛冽,但也吹不跨实践人坚定的步伐,催不灭实践人饱满的激情和团队间合作的温情。在调研过程中,每一个人都展现属于自己的别样风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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