渔灯节是烟台沿海渔民的特有民俗节日,主要流传于包括山后初家、芦洋、八角、山后陈家、山后顾家、山后李家等在内的十几个渔村,其中又以山后初家、芦洋和八角最具代表性。烟台渔灯节发源于500多年前,是烟台独特的民俗文化资源。2008年,渔灯节被列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证明了其重要的文化价值和传承价值。作为烟台学子,我们有义务和责任传承并弘扬烟台的渔灯节文化。
烟台的渔灯节是祭祀海神的节日,一般在每年的正月十三和正月十四举办,在渔灯节期间,海边的渔民往往以家庭为单位,在正月十三和正月十四的午后,从各自的家中抬出祭品,打着彩旗,一路放着鞭炮,前往当地的龙王庙或海神娘娘庙送灯,祭神,祈祷来年风调雨顺,鱼虾满仓;随后,再到渔船上举行祭船,祭海活动;最后,渔民们会到海边放灯以祈求海神娘娘能够用渔灯指引出海的渔船平安返航。除此之外,随着时代的发展,今天的渔灯节还添加了诸如在龙王庙前搭台唱戏、敲锣打鼓、扭秧歌及舞龙等多种多样的群众性的活动。
随着时代的进步与发展,渔灯节的习俗也出现变化,但不变的,始终是沿海渔民们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与奋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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