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1日下午,我们南京仲裁委员会老师为我们举行法律援助交流会。以前当我们提到法学首先想到的法院、检察院,头脑中可能不会有仲裁这个概念,而今天却让我明白仲裁的意义与重要性。仲裁不仅能够独立、高效的解决争议,更是当事人意思自治的体现,更有利于矛盾纠纷的解决。让我惊讶的是仲裁庭的设置,竟完全不同于法院,它更像是大家围坐在一起进行知识的交流。王玉子秘书主讲的《仲裁的理论与实践》着实让人眼前一亮:相比于人民法院的诉讼,仲裁庭的仲裁更自由、更灵活、更简便、更能够让当事双方避免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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