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在新的起点上继续推动文化繁荣、建设文化强国、建设中华民族现代文明,是我们在新时代新的文化使命。”城乡历史文化遗产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载体,是全社会的财富,也是世界文化多样性的有机组成部分。
在城乡建设中系统保护、利用、传承好历史文化遗产,对坚定文化自信、建设中华民族现代文明具有重要意义。延续城乡历史文脉,重在保护、贵在传承。只有坚守本地文化特色,保留独有历史韵味,才能助其不断焕发新活力。
2024年1月22日,曲阜师范大学法学院“文物之行,法治护航”社会实践小队成员前往烟台市博物馆追寻城市发展的印记,寻求保护文物、延续历史文脉的方法,尝试将法治深入到文物保护,以法治支持文物保护的方方面面。在志愿者的热情介绍下,小队成员意识到了保护文化遗产的重要性。从历史层面看,保护历史文化遗产就是记录和传承文明发展史,以史鉴今;从社会发展层面看,保护历史文化遗产为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提供基本素材,继往开来,为发扬优秀传统文化和实现民族复兴提供有力支撑;从经济层面看,良好的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在扩大对外交流、发展文化旅游等方面发挥着促进作用。保护历史文化遗产,有助于增进文化认同、增强文化自信。因而需要社会各界加大对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
小队成员还了解到政府也在不断改革创新保护文物遗产的措施。政府部门目前对于主要通过博物馆等展馆的宣传、新闻日报讲解文物热点问题以及公开举办讲座活动等方法来加大对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值得一提的是,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官方部门也在紧跟潮流,利用短视频等形式宣传文物保护的重要性,提高公众对于历史文化遗产的认识和重视。不仅如此,官方部门还在学习借鉴各地文物保护条例办法,用法律法规为历史文化遗产的延续保驾护航。
在学习的过程中,实践队成员对主流保护措施进行分析,一致认为:保护要见物,更要见人,文物保护,要聚焦人们的情感羁绊与生活体验,要加大文物保护法律知识的宣传。只有法律倡导支持,促进社会层面形成良好的文物法治意识,才能真正把文物保护落实到底。
小队成员认为,护历史文化遗产,并非要求一成不变或“冷冻式保存”,而要让其“活起来”,成为城乡特色标识和公众时代记忆,更好融入现代生产生活。按照《文物保护法》的要求合理规划,推动文物建筑朝博物馆、陈列馆等方向转型;利用数字赋能,让古老建筑云端“再现”,丰富群众文化体验;创新表达方式,以短视频、网络直播等形式吸引年轻受众了解历史遗存……让历史文化遗产在被观赏、被分享中得到保护、阐释、传播并被赋予现代意义,才能让它们真正“活起来”,在传承与发展中历久弥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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