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23日,“寻港”社会实践队继续在线下开展实地调研活动。队员们进校园、入社区,以求进一步了解孩子们的需求,加深对收养者的认识。
儿童收养与救助问题由来已久,并且随着社会整体物质和精神生活水平的提高,该问题也会长期存在下去,而儿童作为社会未来发展的主导者,在他们未踏入这个社会残酷的竞争圈之前,不管他是否是孤儿,都应该享有每一个孩子最基本的人性关爱,不要让他们从一开始就觉得这个社会的冰冷和残酷。我国自2008年四川汶川大地震后,孤残儿童数量的急剧增加,随之而来的关于儿童收养与救助的问题也越来越严重,这也让政府以及社会各界开始加大对孤儿收养评估的重视。目前,几乎所有的收养评估工作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和第三方平台负责,因此,具体以怎样的标准衡量收养人的条件并没有具体的规定。
在此背景下,亟待建立一个统一的平台,通过可视化的标准衡量收养人的收养能力。这对我国和谐社会的构建具有重要意义,也是落实“以人为本”科学发的具体体现。收养的实质要件和形式要件的具备,是收养关系得以依法成立的前提和基础,是被收养人与收养人形成父母子女间权利义务关系的保障,对收养人和被收养人尤其对未成年的被收养人利益影响巨大,因此收养的条件和程序设置应当有利于被收养人的健康成长。遵循最有利于被收养人原则,要求收养制度的建构应以最有利于被收养人为中心,无论是关于收养人的条件、送养人的条件、被收养人的条件,还是收养中的评估以及未办理登记的收养关系的处理,都应从最有利于被收养人的原则为出发点。通过实践调研与线上资料收集,本社会实践团队发现了关于收养制度的一些缺陷:收养评估标准但在收养人年龄、收养人子女数量、收养评估、收养手续等内容的立法和实践方面仍存在进步的空间。且人们专注于保障收养未成年人的生活和教育质量,而忽略他们的精神需求,并无完全明确客观精准的评价标准。
我国儿童福利机构内养育的孤残儿童占比极高,近年来,各地纷纷报告其儿童福利院内孤残儿童数量占比已高达95%以上。在待收养人中有一定比例的孤残儿童,而孤残儿童一般相对更难被选择和认可。所以并不能很好解决收养这一社会问题。
在深入了解收养问题之后,实践队员对专题研究有了更高的热情,也增强了团队成员之间的交流与默契,提高了成员的积极性和参与度,希望经过全体成员的努力,社会实践活动能够大有收获,队员们能够在交际、辩证分析思考问题和创作编辑等方面有所提升,更好的锻炼自我,让每位成员对于社会实践活动的开展有了更强的信心和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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