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黄河管理的相关立法,我国已形成由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地方性法规、规章组成的水法体系。另外,黄河流域机构和所属黄河河务部门还制定了大量的规范性文件。山东省是黄河下游重要流经省份和全国举足轻重的经济大省,优化黄河管理、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任务艰巨,为此山东省制定了一系列关于黄河治理保护的地方性法规,主要包括《山东省黄河河道管理条例》《山东省黄河防汛条例》和《山东省 黄河工程管理办法》(简称“两条例- -办法“)。目前,山东省现有黄河立法与黄河治理保护新需求之间的矛盾十分突出。在此背景下,制定一部山东黄河治理保护的综合法规被提上了立法日程。
为了保护黄河安澜,筑牢生态文明,7月19日上午,山东省人民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法治保障有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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