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国家文物局于2023年联合发布15件依法保护文物和文化遗产典型案例,指导各级人民法院和文物行政部门进一步提升文物执法办案能力水平,引导全社会增强文物保护法治意识,助力共建文物保护法治屏障。
文物和文化遗产作为历史文化遗存,不仅附着和见证着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深厚历史,也蕴含着巨大的经济价值,不时引来不法分子觊觎。为了牟取非法利益,有的不法分子采取破坏性手段盗窃古建筑构件,有的盗掘古文化遗址、倒卖文物,还有犯罪团伙甚至形成盗掘、销赃、倒卖链条,实行“一条龙”作业……这些不法行为不仅对文物和文化遗产本身造成了严重破坏,影响其历史、艺术、科学价值,而且也对文物和文化遗产所处周边自然、人文环境造成损害。
为了加大对文物的保护力度,我国先后制定实施了文物保护法、水下文物保护管理条例等一系列法律法规,并出台多部相关司法解释,不断明确打击文物犯罪中需要解决的法律适用问题,以更好指导办案实践。同时,最高法还和国家文物局签订合作框架协议,纵深推进文物司法保护工作,这些努力都为全方位保护文物和文化遗产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
发布的案例不仅覆盖全国各经济区域和多种类型文物,而且涵盖刑事、民事、行政三大诉讼案件类型。这些案件的办理,既有力贯彻落实了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也生动体现了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以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推动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的鲜明立场。通过发布典型案例,加强以案释法,必将对一些盗掘、倒卖文物的不法分子形成有力震慑,并有力引导全社会提升文物保护法治意识。
“加强文物和文化遗产司法保护,‘章公祖师’肉身坐佛像案开创以国内民事诉讼追索流失海外文物新途径,河北山海关、山西右玉法院建立长城文化遗产司法保护机制。”“以公益诉讼保护涉台涉侨文物,让乡愁有寄托、家国驻心怀。”“加强文物和文化遗产公益保护,指导河北、湖南、甘肃、宁夏等地检察机关开展红色资源、长城、古城遗址等公益保护;指导贵州、云南、西藏、新疆等地检察机关加强少数民族传统村落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益保护。”2023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工作报告中明确写入文物保护的司法创新实践,充分彰显了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认真贯彻党中央关于文物工作决策部署的政治担当,为文物保护提供了坚实有力的法治保障。
保护文物功在当代、利在千秋。司法机关和文物主管部门担负着依法维护文物管理制度、确保文物安全、促进文物事业健康发展的神圣职责。
只有不断总结经验,提升文物保护管理利用法治化水平,全方位筑牢文物保护法治屏障,才能更好地守护文物和文化遗产,并让这一全人类文明的瑰宝绽放出更加绚丽的光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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