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曲园学子三下乡:持法律利剑,破消费屏障
中国青年网南阳1月30日电(通讯员 刘炫汐)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新技术的推广,互联网已经深入到人们的日常生活中。在大学生群体中,网络消费成为了一种便捷和时尚的购物方式,二手商品也因其价格实惠而备受青睐。然而,网络消费中涉及的二手商品退货问题引起了广泛的关注。为了深入探讨该问题,维护消费者合法权利,构建和谐网络环境,2023年1月29日,曲阜师范大学法学院“明理知权,法治随心”社会实践队实践成员刘炫汐通过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采访大学生,了解他们关于二手商品退换货的困惑,并进行相关法律知识的普及。
在线下走访过程中,实践队员了解到,大学生之所以选择网络购物,有以下三个原因:第一,网络购物具有极高的便捷性。无论是购买日常用品、衣物还是书籍,都可以通过几个简单的步骤完成,在家轻松解决购物需求。第二,网络购物提供了更多的选择。大学生可以通过浏览多个平台,找到最适合自己的商品,远超过实体店的数量和种类。第三,网络购物还能为大学生节约时间和金钱。不必花费精力沿街寻找商品,也可以通过比价来找到最优惠的价格。同时,实践队员也进一步了解到他们关于二手商品退换货的困惑,主要涉及二手商品是否可以适应“七天无理由退换货”这一规则。为了进一步探究相关问题,实践队员采访了与商家发生过纠纷的大学生。
图为实践队员进行线下走访。中国青年网通讯员 刘炫汐 供图
“目前,针对大学生网络消费中的二手商品退换问题,相关政策和法规并不完善,导致消费者权益无法得争议解决渠道不畅。对于发生退换问题的我们来说,解决争议的渠道并不明确,常常陷入无助和被动的境地。”受访大学生说道。她之前在二手平台“闲鱼”购买了自己心仪的音响,卖家向她保证,设备完好无损,无拆无修。到货后仔细检查后发现,音响接收器的两颗最关键的螺丝有磨损、掉漆现象,怀疑是多次维修所致,而且对比卖家之前发的设备照片,接收线的位置也不一样。她立即与卖家交涉,但卖家不承认设备维修过,认为产品没有质量问题,不同意退换货,还取消了之前约定好的保修期限,将她拉入“闲鱼”黑名单。对于卖家无理做法,她通过多种方式维护自己的权利,最后却不了了之。
图为实践队员进行线上采访。中国青年网通讯员 刘炫汐 供图
接下来,实践队员通过案例展示与评析的方法,结合相关法条,对受访大学生进行法律知识的科普。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审理网络消费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一)》3月15日起施行,其中第7条规定,消费者在二手商品网络交易平台购买商品受到损害,人民法院综合销售者出售商品的性质、来源、数量、价格、频率、是否有其他销售渠道、收入等情况,能够认定销售者系从事商业经营活动,消费者主张销售者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承担经营者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在“闲鱼”等以交易闲置物品的平台形成的网络交易,因出售者并非以此为业,故一般认为不适用七天无理由退货,“闲鱼”平台的交易规则也明确不适用七天无理由退货。但是如果商家出售二手商品为其主营业务之一的,那么其身份应定义为经营者,同样应受到消费者权益保护规制,消费者对此享有七天无理由退货权,商家或二手平台不能以交易规则形式排除适用。对于受访大学生遭遇的这种情况,买家有权利申请退货。
图为受访大学生购买的二手商品。中国青年网通讯员 刘炫汐 供图
当前二手商品网络交易中,很多经营者往往一律将二手商品打上“该商品不支持七天无理由退货”的标签,以此排除消费者就二手商品享有的无理由退货权利,该行为不仅损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同时也不利于建立规范有序的二手商品交易秩序。“如果遇到这种情况,可以先在平台申请客服介入纠纷,若此方法不能解决则建议您向法院上诉,并且根据案情需要保留好相关证据:购买记录、付款记录、物流信息、货物的照片或实物与商家的聊天记录等。”在实践队员告诉受访大学生解决办法后,受访大学生连连称赞,表示对未来良好网络消费环境的充满期待,希望网络消费维权制度能够进一步健全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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