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6月1日,教育部召开发布会并发布《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文件要求,学校要有针对性的开展青春期教育、性教育、使学生了解生理健康知识,提高防范性侵害、性骚扰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性教育是一个长期课题,只有真正落实,才能够让孩子们学会自我保护,勇于寻求外界保护。
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对于未成年人的性教育,曲阜师范大学法学院护苗使者队在寒假展开了以儿童型教育为主题的社会实践。2024年2月2日,护苗使者队队员走进社区,展开了有关未成年人性教育为主题的社区调查采访。基于前期队员们针对的对象主要为儿童,中小学生等未成年人,此次队员们选择了社区的成年人为采访对象。通过一番实地调查队员们了解到,对于性教育这一话题,家长们大多数开始有意识的进行培养普及,但尚未寻求到科学有效的方式方法。同时队员们通过与社区的工作人员采访了解到,社区近些年会开展相关的主题教育讲座,同时会制作相关的普及教育传单,希望使用这样便民惠民的方式让未成年人性教育潜移默化地走进人们的心中。
从过去讳莫如深到如今的“性教育”入法,这体现了时代发展和社会进步,儿童是否需要性教育的讨论命题也早就被需要怎样的性教育所取而代之。尤其是针对一些儿童性侵犯罪恶性事件的发生,把老师、学校、家长和社会推到同一战壕,性教育被当做儿童抵挡侵害的法宝和防火墙。开展好“性教育”,既不能谈性色变,也不能一哄而上,而是需要建立以学校教育为主体,家庭合力,全社会参与的教育格局,形成一套具有科学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的体系,未成年人保护法“性教育”才能真正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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