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是一个国家璀璨文明的象征,它是活的文化,是历史无声的讲述者,它伴随着时光的流逝,成为了一个时代最沉默也最坚定的见证者。文物对于一个国家文化的传承具有无可比拟的重大意义,保护文物就是在保护文化的根脉。“文物”在《现代汉语词典》第 7 版中指的是“历代遗留下来的在文化发展史上有价值的东西,如建筑、碑刻、工具、武器、生活器皿 和各种艺术品等”。由此可见,文物指的并不只是历朝历代的名人字画、青铜器或者瓷器等,而是一个具有较大范围的定义。文物保护是一面镜子,折射出一个社会的文明程度,也映照出一个人的道德素养。近日,“圆明园一游客踩踏遗址”的消息引发广泛关注。针对此情况,北京海淀警方会同公园管理处迅速开展调查。经查,2021年9月8日,违法行为人李某(男,39岁)在圆明园遗址公园违规进入远瀛观遗址进行踩踏和拍照。目前,李某已被北京海淀警方依法行政拘留。
习近平总书记曾说:“我们从哪里来?我们走向何方?中国到了今天,我无时无刻不提醒自己,要有这样一种历史感。”珍贵的文物是历史的见证,它不仅能让人回望过去,更可以昭示未来。圆明园作为近代中国一处具有标志性意义的历史文物,既是中国工匠巧夺天工的艺术遗存,亦是记录着中国近代史的厚重一页。在这样一个具有民族情结的历史文物上进行踩踏,无疑触犯了大众情感和相关法律的底线。正如网友所言:“圆明园里留下了英法联军在中国抢夺民族珍宝的罪证,时刻警醒着中华民族落后就要挨打。这名男子蔑视法律法规和遗址公园的规定,踩踏遗址的行为十分恶劣。”
保护和传承文化遗产,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正所谓“情怀事大,见于细微。”从时光的深处走来,很多古老文明和历史都以文物等载体得以保存流传。文物具有不可复制性,如果受到伤害,对整个人类都是不可逆的损失。此次被踩踏的远瀛观遗址,曾遭到不同历史时期的军阀盗采、民众挖掘、游人踩踏等破坏,现在仅有残存的夯土台和立于其上的几根石柱。本应是“要捧在手心里的宝”,却成了被“踩在脚底的草”,正是某些人的法律意识缺位,造成如此天差地别的差距。有法律专家表示,违规进入、踩踏文物古迹,不仅要依法承担行政责任,若造成文物损毁还应依法承担民事责任,甚至会构成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对待文明素养缺失者,就应该用法律的方式让他“长记性”。
保护文物,法律是最好的“护身符”。近年来,践踏文物古迹的举动时有发生。去年10月,几张“男子在太庙进入护栏内‘御道’拍婚纱照”的图片曾引发广泛关注。北京市公安局天安门地区公安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对当事人作出行政拘留并处罚款的处罚。对于一个社会人来说,保护文物理应是一种常识,为了防止相似事件的发生,唯有动用法律来“行令禁止”。
中国960多万平方公里的土地上,很多地方都有老祖宗留下来的文物遗存。好好对它们进行保护,小心翼翼地传给后来人,是我们这一代人的义务和责任。保护文物有科学的方法、先进的手段、安全的意识、智慧的途径,但最根本的还是法律。很多案例已经给出启示,要不断加强针对文物保护的立法,使之越发完善可行,从而使文物保护成果更多惠及人民群众,让文物的光芒穿越历史、照进现实、点亮未来。这是对历史的负责,更是对未来的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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