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2月,我国颁布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该法第44条用概括式的条款规定利用知识产权制度保护非遗。同时,这部法律再次运用明确的法律条文对非遗数字化保护加以强调。非遗是中国优秀的传统文化是我国各个民族世代相承的文化艺术,是以人为本的活态文化遗产,在我国优秀传统文化体系中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非物质文化遗产具有灵活性、地域性、差异性等特点,保护难度较大,传统的保护措施包括法律手段、培养传承人、鼓励民众积极参与等,但这些方法已经不能够满足当今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需求。
自人类进入信息技术时代以来,数字化技术渗透到社会的各个领域,涵盖社会经济与文化生活多个方面。20世纪90年代始,数字化技术蔓延到非遗领域,运用信息化技术保护非遗逐渐为人们所熟知并由此引发了全球性的文化遗产数字化浪潮,随着数字采集技术、遥感技术、存储技术、空间建模技术的不断进步,这些数字化技术为不同种类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提供了技术基础。2024年1月10日曲阜师范大学管理学院“掇菁撷华”实践队前往日照市图书馆进行实地调研,团队与工作人员积极交流,探寻解决之法。
充分准备,不打无准备之仗。在正式开始调查前,团队成员首先查询相关政策,发现国务院办公厅在2005年3月26日下发的《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中明确指出“要运用文字、录音、录像、数字化多媒体等各种方式,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真实、系统和全面的记录,建立档案和数据库”,鼓励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数字化保护。为了探索数字化在非遗的保护中起到的作用,团队经过调研查询,网上查找、文献等多个方式最终确定前往日照市图书馆进行实地探访,并在做好准备后兵分两路路展开实地调研。在开始实地调研前,实践团队成员广泛查阅相关资料,通过上网搜索等方式搜集非遗内容制作了调查问卷,为后续实地实践做好了充足的准备。
同心协力,认真探索齐调研2024年1月10日,“掇菁撷华”实践队抵达日照市图书馆,实践展开前,团队召开小型会议,讲述实践具体安排和注意事项。实践团成员按照计划兵分两路,一部分了解文物历史,记录文物制作工艺和蕴含的非遗文化,另一部分积极与在馆工作人员、游客等讨论交流。两队成员消息实时共享,以便后续汇总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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