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行政法概述:
1、行政指国家行政机关的执行、管理活动。
2、国家行政的主要特征是国家职权性,执行性、公共性,积极性、直接性。
3、行政法价值取向有管理论、控权论、平衡论。
4、行政法的作用:一、支持和保障公共行政的有效开展。
二、规范和控制行政权。三、保障个人自由和权利。四、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发展。
5、行政分为:(实质行政、形式行政)、(秩序行政、给付行政)、(负担行政、授益行政)、(羁束行政,裁量行政)。
6、行政法的一般法源是制定法,判例法,习惯或惯例,行政法理,条约、协定。
第二章: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1、依法(合法)行政原则:①职权法定②法律优先:法律优先行政③法律保留:法律无明文授权即无行政。
2、行政合理性原则:①比例原则:目的性原则,最小损害原则,狭义比例原则 ②平等原则
3、程序正当原则:①行政公开②程序公开,一任何人不得做自己案件的法官,回避原则。二任何人在受到不利对待时应当给予陈述和辩护的机会。③公众参与
4、高效便民原则:①行政效率②便利当事人
5、诚实信用原则:①行政信息真实原则②信赖保护原则,行政行为对当事人造成损害,当事人并未违法,行政机关应当补偿
6、权责统一原则:①行政效能原则②行政责任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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