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与上级工作关系:第一了解上级的年度核心目标和现在的主要工作方向;第二是在负责的采购项目定期汇报,对齐思路和方向,也相互了解工作方式
2.与下级工作关系:第一及时发布工作目标和要求,明确工作完成时间。第二掌握工作进度,加强任务监督。
3.与同事工作关系:做好本职工作,明确责任划分。做好沟通工作,尽可能的去帮助、协调处理工作分内事情。
4.与管理中心之协调关系:管理中心应重视采购中心之横向联系,并应注意采购人员之专业训练及制定采购人员之行为规范等事宜。此外应提供物料的需求计划给采购中心,以期采购计划之有效执行,使采购中心有充裕的时间寻求物料来源,并与供应商议价。
5.与仓储中心之协调关系:大量采购可以降低物料的单位成本,但是相对的,因存量的增加,而提高仓储成本。因此,为了使整体的采购成本降低,采购中心与仓储中心,必须有良好的沟通与协调,妥当设计适当的最低存量及订购点。采购中心应于订购作业完成时,将有关交货时间与数量等资料通知仓储中心,以便仓储中心能事先准备所需之空间;而仓储中心应定期将存量记录通知采购中心,以利存量之控制。
6.与会计中心之协调关系:每一项采购交易,从订购开始到交货、请款、付款为止,都需要作会计处理。会计中心也可为采购中心提供各项有关之计算资料,例如:应付账款余额统计、实际支出金额与预算金额之比较、材料成本之计算等。
7.与财务中心之协调关系:采购预算是资金需求的最主要部分,若无良好的财务计划,采购工作将无法顺利进行。采购人员在选择较佳品质时,必须考虑成本因素;在订购较大数量时,必须考虑财务负担能力;在议定价格时,必须考虑付款方式(现金支付或期票支付),以避免造成财务上的损失或风险。因此,采购中心应与财务中心在资金调度与运用、汇率与利率之价差、付款条件与额度等方面,做妥善之协调。
8.与法务中心之协调关系:采购作业会牵涉到法律问题。因此,采购人员必须具备与采购作业有关之法律知识,否则可能因不谙法律规定,在无意中陷入诉讼困境而遭受损失。在处理采购合约、纠纷、索赔等方面,采购中心应与法务中心密切协调。
9.与外部机构及人员合作关系:第一建立互信,保守商业机密制度;第二建立长期战略合作计划和要求,签订相关采购协议;第三加强合作交流,信息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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