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溯法院历程 探索宝贵经验
——曲阜师范大学“红砖筑法魂”社会实践队
中国青年网潍坊2月5日电(通讯员 迟增玺)在法治体系中,法院制度占据着举足轻重的地位。法院作为国家审判机关,承担着保障法律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职责。2月5日,曲阜师范大学法学院“红砖筑法魂”社会实践队潍坊分队进行山东法院制度的整理工作。
小组成员上次在整理潍坊中院历史发展的过程中仍有部分材料尚未收集完全,这次将继续以收集分析材料为主。主要集中于《潍坊市人民法院志(1840-1983)》这本书,里面详细记载了其历史发展,对于推动我们的社会实践具有重要意义。
图为小组成员在搜集整理资料。中国青年网通讯员迟增玺供图
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成立于1950年5月,其前身是山东省人民法院昌潍分院,1955年4月,改称昌潍地区中级人民法院,1983年10月,正式改名为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中院现共辖14个基层法院,52处人民法庭,全市法院共有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1910人,其中,中院机关223人。中院内设26个职能部门,主要受理潍坊行政辖区内的刑事、民事、商事、知识产权、行政和执行案件。
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自新中国成立后,再到改革开放时期,直至新时代,法院制度,法院审判手段等不断完善创新,再翻历史新篇章,焕发出新的光彩。小组成员通过回顾潍坊中院的发展,对于相关知识加深了解,从中不断加强对于司法制度的自信心,骄傲感,对于红色法治文化的认识具有重要作用。
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坚持党的领导,不断进行发展并积极服务于人民群众,推进司法制度的改革和完善,对于保障人民权益,促进社会经济发展起到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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