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8月初,为了考察我国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之后的运行现状以及与改革理想构想之间的差异。湘潭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赴华南地区社会实践团调研团队于暑期赴往人民陪审员改革试点法院——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法院进行了为期1个月的调研活动,截止至2017年9月6日调研资料的整理工作全部完成。
2017年9月2日,湘潭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赴华南地区社会实践调研团队前往了苏州著名律师事务所——剑桥人律师事务所,对律师这一调研主体进行关于人民陪审员制度的访谈。特别感谢湘潭大学的著名校友同时也是剑桥人律师事务所的高级合伙人朱锦标律师给我们提供了这次采访的机会。
朱锦标律师,系湘潭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1992年院友,曾担任检察官七年,被授予“优秀公诉人”称号。2003年加盟剑桥人律师事务所,很快完成角色转变,凭借出色的专业能力和拓展活力,在章程规定的最短时限内成为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朱锦标律师在自己功成名就之时不忘回报母校,于2013年母校湘潭大学法学院成立30周年之际,一次性捐赠人民币101万元,设立“飞跃•锦标”助学基金,用于资助在读贫困学生,同时还向学院全体在职和退休老师赠送蚕丝被101套,这一善举在湘潭大学传为美谈。
访谈过程中,朱锦标律师结合自己的庭审实践、业务经验表达了自己对于人民陪审员制度的看法,从理论到实践深入浅出地表达了自己的观点,围绕法律审事实审、大合议庭制度、陪审员与法官职权分配等改革核心问题进行阐述,并对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提出了自己的建议。朱锦标律师的一番真知灼见给调研小组提供了很多建设性的意见,对人民陪审员制度有了进一步的理解与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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