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提高青少年法律意识,增强青少年自我保护能力,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7月18日上午,湖南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鸣晓”支教队队员朱素晨在新邵县龙溪铺镇朝阳完小二班开展了“未成年人保护法知识宣讲”课程。
首先朱老师向同学们详细讲解了未成年人保护法的重要性和具体内容。她着重强调了保护未成年人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包括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企事业组织、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未成年人的监护人以及其他成年公民在内的所有人,都应当积极参与到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来。随后,朱老师重点介绍了未成年人应当遵守的法律、法规,并鼓励孩子们自觉抵制各种不良行为及违法犯罪行为的引诱和侵害。她通过讲解一些生活中的案例,让孩子们深刻认识到不良行为和违法犯罪行为对个人、家庭以及社会造成的严重危害,从而增强他们的自我保护意识和法律意识。在讲课过程中,朱老师还设置了互动环节,同学们积极举手发言,表达了自己对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理解和认识,现场气氛热烈而活跃。
通过本次课程,学生们不仅加深了对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理解,还增强了自我保护意识和法律素养。未来,鸣晓支教队将继续努力,为朝阳完小的学生们带来更多有意义的课程,助力他们的全面成长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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