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园学子三下乡:合法权益由法律保护
中国青年网聊城7月26日电(通讯员付桐桐)维权,是指维护个人或群体的合法权益。当公民的合法权益得不到实现时,可以通过相应的合法渠道解决问题,找商家投诉解决不了的问题,可以诉诸法律,但这一切是以公民有一定的维权意识和维权常识为前提的。 2024年7月,曲阜师范大学法学院“明理知权,法治随行”实践小队来到山东省聊城市开展“消费者维权”宣传活动。
据调研,为吸引消费者眼球,许多线上盲盒销售商家将宣传广告界面上标示“正品保障”等字眼,并配上大牌数码的图片,促使消费者进行消费。但实际上,所谓的“正品保障”并没有可信资质。据部分消费者透露,在多次在某APP上消费盲盒后,他们对盲盒中奢侈品的真伪存在疑虑。
图为实践队员在向消费者们了解情况同时普及消费维权知识。 中国青年网通讯员刘炫汐摄
据消费者所言,起初其花几百元购买该APP上的盲盒,抽到一瓶知名品牌的晚霜。因为从气味、包装、使用感上与从正规渠道购买的没有明显差异,所以没有怀疑其真伪。然而,不久后该消费者却发现该平台存在虚假宣传等问题。据了解,该消费者便将其存疑的一件奢侈品产品送去有中国检验认证的具有资质的正规奢侈品鉴定机构鉴定。最终,该奢侈品鉴定中心出具了“送检样品不符合品牌/制造商公示的技术信息和工艺特征”的检验结论,这也证实由盲盒开出的这件奢侈品并非正品,与平台描述的不符。
该消费者称,针对其反馈的假货商品及第三方检验结果,APP平台出具了两份材料进行反驳。其一指出,“货品个别有轻微瑕疵但并不影响客户使用,其鉴定结果并不代表商品为假货,同时我司也具有完整的授权链路,商品来源均有迹可循。”其二是一份奢侈品授权书,授权书显示,该公司特授权某公司可在某APP销售该奢侈品品牌产品。但是不难看出,这两份材料也存在许多疑点。商家虚假宣传有迹可循。
对于盲盒经济中存在的商家虚假宣传问题,从经营者角度而言,经营者需恪守公平竞争的原则,遵守职业道德。其次,经营者需坚持诚信经营。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九条明确规定:“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真实信息,不得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向消费者提供真实信息,是经营者遵守商业道德,尊重消费者权益,促进公正交易应履行的义务。
为了更好地宣传消费者维权知识,7月24日,“明理知权,法治随行”实践小队队员走进青少年,耐心为其讲解消费者权益维护小常识。活动中,实践小队队员通过展示PPT图片、案例分析、动画演绎等方式向青少年们普及消费维权知识,培养消费维权意识。
图为实践队员在为青少年们普及消费维权知识。 中国青年网通讯员刘炫汐摄
小队队员从青少年视角出发,以通俗易懂的方法讲解消费者的基本权利。小队队员选择以情景模拟的形式,与同学们进行互动,实践队员负责扮演侵权的一方,而同学们则要在不同的侵权情景中进行维权。在连续的几轮互动后,可以发现同学们都可以辨认出自己是否被侵权,也掌握了一定的维权知识。对于一些不太清楚该如何应对的情景,小队队员更为详细具体得向同学们进行了讲解,同学们也有了更好的理解。在接下来的情景互动中,大家都非常出色的完成了模拟。最后同学们还通过绘画方法表达了自己对于消费者权益日的理解,增强了维权意识。
图为同学们通过绘画方法表达了自己对于消费者权益日的理解。 中国青年网通讯员刘炫汐 摄
在实践小队队员的讲述与共同互动下,同学们的维权意识有了一定的提高,维权知识也有了一定的加强。对于小朋友们来说,掌握一定的维权知识是十分有必要的,尤其是在小县城里,人们接受信息的渠道不如大城市,同时有些观念也相对落后,而且小县城的治安不如大城市完善,教给小朋友们一些基本的维权知识,既可以让他们保护自身的权益尽量不受侵犯,同时也能把这些观念传授给家里的长辈,有些维权的方法在他们今后的生活中也会被普遍用到。
“明理知权,法治随行”实践小队的这次宣传活动,增强了青少年的维权意识和绿色消费观念,引导小朋友们积极运用法律知识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学们纷纷表示,今后在购买商品时要用学到的知识鉴别商品,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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