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道行思,取则行远。随着实践队伍沿着黄河走访进程加快,环境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优化路径研究暑期社会实践团队到达了德州市检察院进行调研访谈。
通过之前走访的市区检察院座谈经验以及出发前对环境行政公益诉讼课程内容的学习,我们了解到环境行政公益诉讼制度保护涉及黄河流域的环境破坏问题,如非法种植和大气污染等行为会危及河流以及公共环境生态安全。德州市检察院针对此类问题,积极履行公益诉讼职能,对相关行政机关进行法律监督,并推动其依法履职。在具体实践上依照法律规定,检察机关首先通过调查取证、现场勘查等方式确认违法事实,向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在满足法律规定情况下,检察机关则依法提起行政公益诉讼,通过司法途径督促其纠正违法行为。通过市检察院依法进行环境行政公益诉讼的活动,黄河流域的环境问题得到了有效整治。例如,非法种植的作物被清除,污染源被控制和处理,河流生态安全得到了保障。这些成果展现了公益诉讼在环境保护领域的巨大潜力。
截止到目前,德州市多数行政机关对于检察机关的检察建议给予了积极响应。他们不仅及时回复了检察建议,而且在后续的整改工作中也表现出高度配合。这种模式有效促进了问题的解决,体现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决心和能力。
此外,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和行政机关的自我纠错,不仅解决了具体问题,也为其他领域的法治实践提供了宝贵经验。同时,增强了公众对法治的信心和满意度,有助于构建更加公正、透明的法治社会。
行而不辍,履践致远。调研团队此次的座谈调研,认识到德州市沿黄河县区环境行政公益诉讼现阶段依法进行,解决问题,保护沿黄河流域环境生态,共同为建设美丽德州贡献力量。
图为团队队员与德州市检察院领导座谈全景图
图为实践队成员与参加座谈的领导的合影
图为德州市检察院相关领导认真解答同学们提出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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