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是灰色的,生活之树常青”,2024年暑假期间,烟台大学法学院张秀茹同学来到家乡的德州市临邑县人民检察院进行了为期近一个月的实习,将在校期间所学的专业知识与技能付诸实践,以此检验和巩固所学的理论,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图为临邑县人民检察院。
作为实习生,对案件材料进行阅读、分析、总结,并撰写案件研究报告,将案件中关键证据进行摘录,对金钱类犯罪进行赃款汇总,都是需要学习的。通过系统性的研究,理解案件的背景事实,掌握适用的法律规定,提供相应的法律意见。
实习期间,印象最深刻的是提审工作。8月1日,检察官与实习生一同来到德州市看守所对犯罪嫌疑人展开提审。通过询问犯罪嫌疑人、询问证人被害人,制作笔录,比照证据材料。提审提供了与案件当事人直接接触的机会,为当事人提供了表达意见的途径。在面对当事人的时候,保持理性、冷静的态度,针对案件的细节问题和前后供述的疑点抛出问题,同时梳理被询问对象的言辞,需要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与认真仔细的态度。此外,认罪认罚程序中,用执法记录仪记录认罪认罚全过程,了解认罪认罚程序在实践中的运行。
图为参与提审时的工作证明。
实习期间,学生还有幸参与了庭审观摩。真正的庭审并不像电视剧里或者模拟法庭那样,更多的是追求效率和质量并行。基本程序是核对当事人信息—起诉状答辩状—举证质证—法庭辩论—最后陈述—休庭。同时,律师在庭审上的风格也与模拟法庭大相径庭,辩论与庭辩有着本质的区别,最直接的表现为律师在进行法庭陈述时,语速较为缓慢,确保书记员记录的准确。因此,律师的话语不是唇枪舌战,不是针锋相对,而是在接手一个案子后,对法条的适用查询,对证据的举证质证,对当事人利益的分析与捍卫以及对案件整体的促进,真正说服他人的不是高亢的嗓门,而是扎扎实实的庭前准备以及精确的语言表达。
图为庭审观摩的情景。
由检察二部召开的案件研讨和讨论会让学生的视野更加拓宽。对于职务侵占、帮信、非法经营等类案进行分析,案件讨论会通过简单陈述案情,由每位实习生提出自己的意见和看法,再由检察官总结陈述,将疑难或典型的案件通过讨论会的方式不断梳理。这个活动提供了一个学习和交流的平台,通过讨论案件的经验和观点,从不同的角度看问题,提高了大家的问题分析和解决能力。
图为案件研讨会的召开。
实习是法律学生转变为法律从业者的重要桥梁,使学生更加了解检察工作的实际情况,感受到法律实践中的挑战和机遇,与检察官的交流也能学到不少宝贵的经验和技巧。实际操作是提升法律实践能力的关键,通过亲身参与案件研究和法律文书的起草,不断提高实践能力和专业素养;通过实践,更好地理解法律理论与实际案件的结合,加深自己对法律原理的理解。当然,团队合作和沟通能力是取得成功的关键,在与团队成员和检察官的交流中,学会倾听和理解他人的观点,并能够与其进行有效的沟通和协作。
行之力则知愈进,知之深则行欲达。理论学习只有根植于实践的土壤,以滴水之力笃学笃行,才能换发强大的活力,达到知行合一的效果。本次“返家乡”社会实践,学生不仅认识到检察院具体的职能范围与工作内容,而且对未来有了更清晰的认知与规划,日后既要积累储备理论知识,更要付诸实践,有效培育自身的核心实践能力。
青年学子志在四方,但无论走得多远,都不能忘记来时的路,这条路的起点便是家乡。实践是青年学子服务社会的一种有效途径,而服务家乡则是新时代青年的责任与担当。相信新时代青年定能扎根家乡筑梦美好未来,以青春奋斗绘就家乡壮美蓝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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