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社区治理活动的实际参与者,社区居民委员会和街道派出所直接触及社区治理成效。但社区矛盾的利益纠纷涉及主体较多,所有涉及主体组织和成员的行为都会对社区治理的实际成效产生影响。在长沙市朝阳街道的社区治理建设中,参与其中并发挥实际作用的往往是社区居民委员会和街道派出所这类力量,治理主体呈现结构单一化趋势,但由于其中的利益纠纷牵涉主体较为广泛复杂,包括街道派出所、经营商户、居民、流动人口等,各方的利益诉求难以达到有效平衡,最终导致矛盾调解无果、社区治理成效有限。
譬如,长沙市朝阳街道派出所作为朝阳街道治理的主要力量,在缺乏协作力量的情况下通常是保证矛盾问题当下解决的实际效益,很少深入挖掘当地矛盾根源和如何预防类似案情重复发生;长沙市朝阳街道的经营商户作为经济型组织,主要关注自身获得利润的高低,缺乏对社会效益的重视;而长沙市朝阳街道的居民住户作为社区治理效益的直接受益者,更多的注重自身权益是否得到保护,对社区治理的整体效益和长治久安偏重不足。就长沙市朝阳街道的社区治理实践而言,参与其中的治理主体往往仅由街道派出所和社区居委会组成,呈现治理主体结构单一化的特征,缺少矛盾双方的积极参与和调解中介发挥主观能动性。
城市社区是因城乡划分和人口集聚而形成的基层治理的复合性单元,是城市治理体系的末梢和服务辖区民众的前哨,这种性质、地位与职责形塑着社区治理的特性[3]。长沙市朝阳街道位于长沙火车站,地理位置特别,人流、物流、资金流、信息流集中,社区治理乱源复杂、类别多样,纠纷解决所触及的知识领域面广、对专业技术要求高,面临着社会治理难度大和现实服务供给能力不足等问题。
譬如,日常城管交警事务占据社区治理矛盾数量的一大部分,社区周边社会流动人口多,交通管制和社区治安等方面的问题频发,占据社区治理大部分资源的同时降低人民生活幸福感;居民与商户之间多发生经济利益纠纷,在缺少专业人士给予权威性建议的情况下,矛盾激化至需要向上寻求诉讼途径解决,这要求社区寻求拥有相关法律知识的律师团队及时出面提供法律援助与专业建议,促进矛盾在基层解决、提高治理效率;城市火车站周边社会乱窜犯罪人员较多,诈骗、盗窃等案件时有发生,这要求社区配备技术人员使用专业技术对犯罪人员进行排查检索。就长沙市朝阳街道的社区治理实践而言,社区矛盾的缘起和构成复杂多样而服务供给不匹配,成为推进朝阳街道社区治理高质量发展的阻碍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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