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住建部的要求,2020年,各城市全面推行垃圾分类制度,基本建立相应的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公共机构普遍实行垃圾分类。截至目前,各市全面推行垃圾分类制度已接近4年。为了解垃圾分类的实际推行情况,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青山清我目,流水静我心”绿色发展研究小组于7月16日到7月19日,分别在天津、苏州两地开展了暑期社会实践中的垃圾分类情况调查活动。
7月16日,绿色发展研究小组来到天津市南开区水上温泉花园进行线下调研。研究小组发现该小区垃圾投放点的垃圾桶虽然有垃圾分类标识,但垃圾桶个数严重不足,无法进行全面分类。“反正垃圾桶不够,我们就算分类倒垃圾时也是混在一起。”采访中多数居民表达出上述观点。
7月17日,小组成员来到苏州市相城区南亚花园线下调研。此小区投放点垃圾桶数量足够,但全为标有“其他垃圾”字样的蓝色垃圾桶,实际投放并无分类做法。同时,在垃圾投放时间之外,大量垃圾被杂乱堆放于投放点,严重影响小区环境。“我下班比较晚,错过了垃圾投放时间,只能丢在这里等他们明天处理。”一位将垃圾丢在地上的居民在采访中答道。
结合上述两地实地调研,绿色发展研究小组发现部分小区垃圾分类制度或实施但较不合理,或干脆浮于表面,未予以实际推行。垃圾分类是资源循环利用的基石,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一环,它关系到资源的有效利用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规划,我国将力争在2025年底前基本实现地级及以上城市居民小区垃圾分类全覆盖。时间迫在眉睫,但垃圾分类制度的推行万不可只追求表面数据,保量、保质应兼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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