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8月20日,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社会实践团队“苏州非自愿医疗实施状况调研”队伍前往苏州市相城区残疾人联合会开展访谈调研,针对该残联工作中接触到的精神障碍患者非自愿医疗相关问题对工作人员进行采访。
团队成员首先在残联大门处汇合(见图一),后在队长孙欣怡同学的带领下进入残联办公区,准备对工作人员进行采访(见图二)。
图 一
图 二
基于之前课题研究中发现的非自愿医疗实施过程中的问题,采访者陈润怡同学对受访工作人员进行询问,并记录要点。受访者表示对强制医疗的概念有了解,但并不精通具体流程。他提及,“残联主要负责残疾证办理,根据证件发放一些补助经费,证件一般由残疾人本人或其监护人申请,而强制医疗的具体程序一般由公安、政法系统负责,交由广济医院鉴定”“残联经手的强制医疗案例多年以来几乎没有,相关工作了解也较少”。(见图三)
图 三
团队成员完成采访后,在采访地点与工作人员合影。(见图四)
图 四
经过这次访谈调研,团队成员认识到在社会实践中,基层残联对于精神障碍患者非自愿医疗的参与度相对较低,接触的大多为较为边缘的工作。因此,团队成员计划接下来前往广济医院开展更为深入的调研。团队成员认为,对于非自愿医疗的精神障碍患者,有必要建立多方参与的监督体系,实现私人监护与社会监督的有机结合,以确保其在非自愿医疗中既能够接受必要的治疗,又能够充分保障其个体自由和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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